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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内参”如何直达中央影响决策的?(2)

2014-11-07 15:51:32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改革开放以后,内参模式更为常见,究其原因,最关键的是,中国面临的历史任务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案例二:1984年5月17日,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曹思源说服人大代表温元凯向全国人大递交由他起草的《关于制定“企业破产整顿法”的提案》及两个附件。人大很快将提案转到国务院办公厅,办公厅又转到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从当年5月24日到11月,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先后六次召开由相关部委参加的座谈会,研究是否有必要制定破产法,曹思源在会上说明了自己的主张及理由。同年10月底,国务院领导同意着手研究如何起草企业破产法。次年1月底,企业破产法起草小组正式成立,曹思源参与其中。1986年夏天。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第一次审议国务院提交的企业破产法草案时,50位发言者中就有41人持反对意见。为了防止企业破产法胎死腹中,曹思源将自己写的《谈谈企业破产法》送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手一册,并以该书作者身份给所有常委会委员打电话。修改后的企业破产法最后于1986年12月2日在人大常委会付诸表决,结果是101票赞成、0票反对、9票弃权。1988年12月,《企业破产法》开始正式实施。

案例三:经济改革全面展开后,价格体系,特别是原材料价格的扭曲,是当时最头疼的问题。在1984年9月召开的“莫干山会议”上,价格改革成为争论最激烈的议题。会上最初形成了两种意见,即所谓的“调派”和“放派”。一方面,接近决策层的田源、周小川、楼继伟、李剑阁等人主张用“小步快调”的办法,不断校正价格体系,逐步逼近市场均衡价格,以减少价格改革可能引起的震动;另一方面,张维迎等人提出,应该一步或分步放开价格控制,实行市场供求价格。后来,华生、何家成、蒋跃、高梁、张少杰则提出了“放调结合”的双轨制价格改革思路。在为会议纪要写的单独报告《用自觉的双轨制平稳地完成价格改革》中,华生建议,从生产资料价格改革入手,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和完成整个价格体系的调整和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这便是“双轨制”概念的来源。会后,华生作为第三条道路的代表,向当时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秘书长张劲夫做了汇报。“放调结合”的双轨制思路很快引起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第二年即1985年3月,国务院下文首次废除计划外生产资料的价格控制,标志着双轨制改革的思路正式被中央政府采纳。1986年,三十出头的华生被授予首批“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的称号。

责任编辑:羽寒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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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