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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在华被拘,境外非政府组织慌什么?

2018-12-14 08:35:00 作者: 毛莉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两名加拿大公民在中国被拘押的消息连日来成为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外交部发言人陆慷给出了一个重要信息:国际危机组织在中国境内没有依法登记备案,它的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有关活动,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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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明凯

5、

迈克尔

原标题:加拿大公民在华被拘,境外非政府组织慌什么?

两名加拿大公民在中国被拘押的消息连日来成为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12月12日,在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几乎所有问题都围绕加拿大前外交官、国际危机组织全职专家顾问康明凯展开。外交部发言人陆慷给出了一个重要信息:国际危机组织在中国境内没有依法登记备案,它的人员在中国境内从事有关活动,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这让一些外媒犯起了嘀咕,以后在中国的其他非政府组织是不是也面临风险?实际上,对那些遵纪守法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来说,这种担忧大可不必。

改革开放以来,敞开胸怀、拥抱世界就成为中国坚定不移的战略选择。40年来,中国对包括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内的诸多国外事物,不断释放出开放包容的积极信号。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也与中国相关机构结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关系,为中国带来了国际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利于中国科技、民生、公益事业的发展进步,对促进中国非政府组织向着正规化和国际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比如,人们比较熟悉的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自2007年来到中国后,就在扶贫减贫、疾病防控、农业技术研发等方面和中国开展了一系列合作。对这样遵纪守法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中国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欢迎来华开展友好交流合作。

当然,对那些别有目的来华从事非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来说,中国法律的缰绳的确是越拉越紧了。在当今世界,非政府组织已成为国际关系中的一股重要力量,也被个别势力当做推广价值理念、实现外交政策目标的重要工具。我们看到,在“颜色革命”与“阿拉伯之春”这两次本世纪的大范围国际政治动荡中,一些西方非政府组织都扮演了不光彩的“推手”角色。打着慈善、人权、扶贫、环保等旗号,背离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志愿性等基本特征,变相营利、支持和庇护境外分裂势力,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也是一些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惯用伎俩。随着形势的日益复杂严峻,规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呼声近年来日益高涨。而2017年1月1日《管理法》的正式实施,终于给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戴上了法律的紧箍咒,结束了无序生长的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当初《管理法》推出之时,西方舆论也曾出现过一波“担忧”,但这种担忧颇有些“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思。我们知道,在查“外国代理人”方面,美国是出了名的严苛。早在1938年,美国就以严控“纳粹宣传”为由制定了《外国代理人登记法》,这部法律不仅一直沿用至今,而且适用范围被不断扩大。就在2017年,今日俄罗斯电视台美国分部就在美国政府要求下,登记为外国代理人。这意味着,今日俄罗斯电视台作为媒体接触美国国会议员和其他美国官员的权利受到限制。

由此可见,用法律为外国组织在华活动划红线的做法,放之国际并不稀奇。况且,《管理法》的有效实施,也为那些合法合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创造了良好法治环境,有利于为其在华活动提供便利,保障其合法权益。事实上,在《管理法》实施后的第一年,就有近300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实现了平稳过渡。一句话,只要依法依规,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而且,在它们主动融入中国的文化场景过程中,也会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海外网评论员毛莉)

责任编辑:东方
来源: 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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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年03月03日 ~2017年03月04日
地点:
南锣鼓巷地铁站和张自忠地铁站之间 (确认报名后,告知具体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