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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钧棒:原来“民主国家”的强拆是可以如此进行的

2016-12-07 11:32:29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摘要:公知们忽悠人们,只要听他们的,推进了所谓的“民主化”,就会像“民主国家”那样,“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对于这些人的政治企图我先不管,单就他们所说的所谓的民主国家没有强拆这个问题,作者一直来是半信半疑,而最近发生在泰国的事情让作者笑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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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首先声明,本人坚决反对那些违法的和违反国家政策法令的强拆。

对于强拆,2011年1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被征收人超过规定期限不搬迁的,由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会议指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起草的。

另外,本人对于某些地方政府沦为资本的帮凶和打手,在民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情况下的强行拆迁尤其是血拆深恶痛绝。

不过,上述这些并不是本文的主题或者说主要内容,是本人为了防止某些人的钻空子而首先作出的声明。

自由派公知为了忽悠民众支持他们的私有化主张,常常用据说发生在在19世纪,德国皇帝弗里德里希(1797-1888年)与磨坊主的故事,说什么在所谓的民主国家里,“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并且还不时发一两张高楼大厦旁边的矮小建筑物作为证明。

对此,我是这样看的,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应该受到法律保护,而《物权法》的颁布实施正是起到这种作用,当国家建设或者地方发展确实需要用地的时候,应该与相关公民充分协商,并且给予合理的补偿。在这个问题上,我既反对某些地方政府官商勾结损害民众利益的强拆行为,同时也反对某些人不顾大多数人的利益漫天要价的“钉子”行为。由于这不是本文的主题,就此一笔带过。

公知们忽悠人们,只要听他们的,推进了所谓的“民主化”,就会像“民主国家”那样,“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对于这些人的政治企图我先不管,单就他们所说的所谓的民主国家没有强拆这个问题,我一直来是半信半疑,而最近发生在泰国的事情让我笑喷了。

据12月4日中国青年网以题目为《泰国明星保镖围殴军队将领儿子涉事酒吧被夷为平地》报道:

11月25日晚,泰国难府38军区指挥官逸塔耶儿子(今年23岁,清迈某大学经管系大四学生)在清迈Malin sky酒吧上厕所时,被门口4名保镖拒绝入内,声称明星正在上厕所,闲杂人等需无条件回避,其听后觉得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但上前理论无果,只好跑去女厕所方便。

之后回到酒吧又被刚才4位保镖围上一顿狂揍,一路揍到酒吧电梯处,最后还是在周围大学生的帮忙下,4名打人保镖才被隔开,但当时其已经神志不清,几乎晕厥。

被打少将儿子左眼受伤严重到无法睁开,可能会影响视力,且鼻梁骨上端软组织爆裂,脸颊及肩膀右部也受重创,淤青,擦伤严重,膝盖处关节扭伤。

指挥官儿子被围殴之后,引起了总理巴育上将及副总理巴逸上将的高度重视,12月2日,该涉事酒吧直接被就地拆除,各类吊车及拆迁设备很快就将该酒吧夷为平地。此外,清迈各地方军队已经完成部署,当地黑势力团伙在劫难逃。

虽然涉事酒吧虽已被夷为平地,但泰国军方并未就此停手,且无丝毫宽恕之意!当晚,各大军区及警署连夜将清迈所有酒吧(大约350家)负责人拉出,并表示,清迈任何酒吧都要依法注册并取得合法经营权,若当中还有酒吧胆敢勾结黑社会非法滋事,那么,此次被踏平的涉事酒吧就是你们的未来!

这种事情如果发生在中国,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统一指挥下,国内的公知们肯定早闹翻天了,可是,这两天我居然看不到有哪位公知对此有片言只语。

泰国是民主国家吗?如果按照自由派公知的标准,货真价实。

泰国从体制上说,属于“君主立宪制”,跟英国和日本等国家一样,如果英国和日本是,那么泰国也应该是。泰国现在实行的应该是民主选举制,1932年,君主立宪制政体确立,标志着泰国民主化进程正式开始。76年来,颁布了18部宪法,却经历了19次政变。它政变不政变是上层争权夺利的事情,“红衫军”和“黄衫军”斗不斗是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的问题,而在所谓的“民主国家”泰国里面,对于像酒吧这样的民众财产,居然还会有如此奇葩的强拆,让人们瞠目结舌而又大开眼界。

当然,少将的儿子被殴打是一件非常恶劣的事件,并非因为他是少将的儿子,他作为公民,同样享受着法律对人身安全的保护,如果是依法办事,哪怕是把那几个殴打他的人全部处死,我相信也没有人会说什么。问题是,殴打他的据说是明星的保镖,被强拆的却是发生殴打事件的酒吧,这不是被狗咬了打猪一顿吗?不但由军队动手,而且还得到了泰国总理和副总理的默许。

这就奇了怪了,虽然强拆的时候称之为“涉事酒吧”,但是打人的是人不是酒吧吧?怎么会有强拆酒吧的事情出现呢?退一万步说,即使这酒吧是黑社会成员的财产,国家可以没收,也可以用作他用,何况按照情况介绍,这仅仅是“涉事酒吧”——即殴打事件发生的酒吧,它既可能是黑社会的财产,也可能不是,即使是黑社会成员的财产,那么这种财产与他们的亲属是共同享有的,打人的黑社会违法犯罪,他们的亲属如果没有参与殴打,就不应该受到处罚,为什么打击黑社会的时候,连他们的亲属的利益都一起侵犯了呢?这不株连吗?

此时此刻,在所谓的民主国家泰国,在民众的房子(可以假设与黑社会成员共同享有),风雨没有进,国王的军队倒是进来了,不但进来,还吧房子夷为平地,这叫什么事?

也许有公知会狡辩道,泰国的民主制度可能不完善,但是总比没有好。咱们就拆论拆,不扯那么远,从对公民的所谓“人权”的保护角度来说,这算不算一种侵犯呢?如果不算,怎么样才算?

中国的司法机关抓了几个违法犯罪的律师,每年放纵自己的警察打死上千民众的美国佬跳起来大发雷霆;菲律宾面对危害民众的毒品泛滥,强力扫毒,美国佬跳起来大发雷霆(不知道假如是阿基诺干的,美国佬会不会放个屁),不管怎么说,泰国发生的事件毕竟是人犯法,不是房子犯法吧?如此奇葩的做法,美国佬居然不放屁了!与之相配套的是我们可爱的公知们也一个个把屁眼堵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按照公知们的逻辑,凡是美国佬支持或者默许的都是好东西,那么就说明泰国的奇葩做法也应该在世界各地推广,以后咱们的司法机关在打击犯罪活动的同时,应该学习和推广泰国经验,把犯罪现场也一块打击了,有人在酒店打人,咱们也拆酒店,有人在马路上杀人,咱们把马路也破坏掉,对于犯罪分子的住处尤其是黑社会成员的住处,咱们也马上拆除。

不知道一直来把各种漂亮的口号喊得天响的公知们对此意下如何?!

原标题:原来“民主国家”的强拆是可以如此进行的 ——闻泰国强拆“涉事酒吧”有感 

责任编辑:赵丹阳
来源: 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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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6年11月13日 ~2016年11月13日
地点:
东四地铁站(五号线与六号线)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