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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如何判定一桩约会强奸案

2015-10-09 08:17:45 作者: 毛利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法律禁止强奸,生物学上男人却要或多或少采取胁迫的手段,来让女人就范,强奸的门槛在哪里,完全取决于女人的态度。当然,我鼓励所有女性都能对猥亵强暴案件穷追猛打,这样女人的“不”,才能在法律上越来越有力量,而非生物学上的,只是一场测验。

临近节末,接连看到朋友圈大理客栈老板和摄影师们,纷纷以看热闹心态,贴出某女id声泪俱下的控诉信,大致内容为,她去大理拍照,因为房间太紧张,三人同宿一间房,随后遭到同行男摄影师的强奸。为避免更多女孩受骗,她已采取报警手段,同时在网上暴露其恶行。

转眼一万多的转发量,让男方马上做出回应,称这根本就算不上一场强奸,他放出两人亲密无间,同躺在一张床的照片,证明当时他们之间很暧昧,最后他情难自持走到那一步,绝对称不上是强奸行为,因为女人的拒绝,在他看来,其实是另一种引诱。

这种事情,又是发生在大理丽江这样的地方。古镇从以前的古色古香,现在早就变成中国人的阿姆斯特丹,无时无刻不散发出性的气息,俨然乃中国人性爱冒险的起源地。人们倾向于有这样的设定,一个单身女游客,去大理阳朔丽江,不就是为了发生点什么吗?

客栈老板们对这种事情见怪不怪,一朋友从一开始的瞠目结舌,到最后已经见怪不怪,女孩从一个男孩的房间搬到另一个男孩的房间这种事。

怪不得大部分看客及时收敛了同情心,对控诉强暴的女id发出诸如“如果不是你配合,他怎么会得逞”的回复,尽管女权斗士们说着一定要斗争到底,事情也已经陡然从强暴案的风高浪险,变成另一种市井小民发牢骚般的谈资。

强奸,对所有人来说,最可以判定是法制节目中,某夜班女工下班行至偏僻路段,忽然被歹徒掳到路边绿化中,用匕首威胁,被迫完成一场只要反抗就丢掉性命的性交,这叫强奸。

其他各种各样的强奸,例如婚内强奸,约会强奸,都会被大众当成是一场“其实我看不出你有多大损失”,我们可以随意戏谑的行为,甚至为案件中的男人鸣不平,他之所以让你有强暴的感觉,不就是因为没有足够说服你吗?

如果他对你更大方一点,有钱一点,浪漫一点,你还不是最终将跟人发生关系?

法律如何判定,是法律的事。我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大部分女人,都曾经有过类似的遭遇,一场很难界定,到底是不是强奸行为的性爱。

在中国这样强调坚贞的国度,女性基本不太会自我表达我想要一场性爱,当那个恰当的时机出现时,我相信很多没有多少性经验的女人,都会下意识地说“不”。如果这时候你迎合,难免会给人留下荡妇这样的印象。

这是社会舆论意义上的不。

而另一种不,是《精子战争》中描述的,遗传生物学上的“不”。作者在书中,描绘了一场跟大理事件类似,甚至更加严重的性行为。四个年轻男女出游,分别是两对交往中的情侣,经过一番因为青春期性激素特有的互相调戏后,这两对男女分别找到了私密场所,先开始的其中一对,男人没有任何经验,他连怎么进入都不知道,女孩一边嘴上说着不要,一边下意识地帮助他,结果没成功,男人已经事先射精。女孩非常恼怒,开始讥笑男人:连强暴一个女人都做不到。

男人悲惨得一塌糊涂,一再央求女孩,不要把这事告诉别人。后来甚至需要远走他乡来摆脱这种耻辱。

第二对情侣,同样是男人胁迫女孩性交,这男人的力量要大得多,而且他恶名在外,很多女孩都说这个男人做爱时动作粗暴又有攻击性,女孩仍然选择和他交往,因为相信自己可以搞定。没想到被强暴时的痛苦让她几乎无法呼吸,“男孩每个动作都让她感到极大的痛楚”,直到射精结束。

可这之后,这两个人居然开始交往起来,虽然第二个女孩认定她的初夜是被强暴的,但她其实并不厌恶这样的行为。

比较一下,大理事件最像第一个案例,女孩遭遇了强暴,却是一场失败的强暴,按照事主描述,前后不过几秒钟,男人已经完成了射精,虽然他推托说,是因为很累。

实际上作者并没把以上这两个案例划分在强奸领域,而是另外给了一个标题:粗暴性戏。

我们的性生活仿佛被各种唯美电视剧和杂志性爱专栏所美化,认为完美的性行为一定是从温柔的前戏开始,男人要对女人百般呵护,才可以发生进一步的可能。

《精子战争》作者给了另一种可能,人类其实会跟动物一样,雌性用坚决抵抗来测试雄性能力。好比母水貂如果不曾遭受过雄水貂的肉体伤害,甚至不会排卵。

女性喜欢做这样的试探性测试,从言语抗拒到肉体抗拒,想想你第一次跟男朋友恋爱,当他急切地提出性要求时,大部分女孩都会说不。男人可以轻易播种,女人却要担负着有可能怀孕这样的巨大责任。

除了责任外,女人还想考验男人,你到底是不是能征服我?

于是,女人的“不”字,就成了一个很难用法律来判断的谜。

而大理事件中,男人最糟糕的一点是,他连强暴的能力都没有,女人说了不,他却已经结束斗争,他根本就没有通过测试。于是让这场斗争,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笑话,它既跟爱没有任何关系,也跟性没有任何关系。

《烈日灼心》中段奕宏扮演的警察说过一段极好的台词:法律是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清楚每个人内心多少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做出来不行。

而从生物学角度,男人不论是强奸,还是和女人进行一场粗暴性戏,都有遗传上的考虑。

法律禁止强奸,生物学上男人却要或多或少采取胁迫的手段,来让女人就范,强奸的门槛在哪里,完全取决于女人的态度。

《精子战争》中作者给大理男主角式的男性提议,他其实该采取两种策略,首先,如果他有丰富的经验,暂时压抑自己的性冲动,从长远来看,反而获得长期的利益。举例来讲,女人跟一个男人同睡一间,两人一直相安无事,女人反而觉得该给这种绅士般的男人一个机会。

就算男人一开始就采取强迫手段,如果他在性交方面更有经验,还是可能和女孩建立长期伴侣关系。

所以对大理事件来说,如果先天欠奉或经验不足的男性,只能得到扬名网络猥琐男的悲惨结局。

而对女人来说,在这样一个对女性的抗拒完全无法判定的社会里,拒绝一场强暴,最好是从一开始就彻底的拒绝。

当然,我鼓励所有女性都能对猥亵强暴案件穷追猛打,这样女人的“不”,才能在法律上越来越有力量,而非生物学上的,只是一场测验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腾讯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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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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