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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宏良:徐纯合,又一个被“莫须有”击毙的百姓

2015-05-10 10:32:10 作者: 张宏良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不能因为美国这个杀人成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允许警察烂杀无辜,我们就也允许警察擅自开枪。希望当地公安局和当地政府,能够长期负责死者老母、孩子和妻子的住院费用,千万不要有一天,死者的老母、孩子和妻子,会因为欠费而被赶出养老院、孤儿院和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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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就在千家万户欢欢喜喜过五一节的时候,一个带着82岁老娘和三个孩子、因患各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被认为是去外地上访,在哈尔滨绥化市火车站候车大厅,当着三个孩子和八旬老母的面,被警察一枪击毙,罪名是抢夺警察的警棍和佩枪。一个被各种严重疾病折磨得已经不能生活自理的人,居然莫名其妙地能够与警察撕打,并去抢夺警察的警棍和枪支,特别是还有能力抢到警棍,以至于警察不得不开枪将其击毙。这个故事即使写到神话小说里,都会被认为是虚假编造,可是当地公安局居然告诉我们,这是事实。对此,我们只能是悲愤莫名、欲哭无泪。

最让人感慨万千的是,这位中年汉子当众被击毙,居然成就了他毕生的梦想,他多年上访的毕生梦想,就是让三个儿女能够进孤儿院,让八十多岁的老母能够进养老院,让患精神病的妻子能够进精神病医院!现在,他的梦想实现了,当地公安局或许有愧或许有慈善习惯,全都实现了他的遗愿,把他的儿女送进了孤儿院,老母送进了养老院,患病妻子送进了精神病院,这位生前生活不能自理的穷苦兄弟,总算是没有白白被击毙。

一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社会主义国家的穷苦百姓,就是用这种方式实现了他养家糊口的人生梦想。

不知道中国警察是何时被允许擅自开枪的。毛泽东时代警察没有配枪,也没有警棍。邓小平时代只是给警察配了警棍,也没有配枪。后来警察就有了佩枪,但是必须经过批准才能开枪,不能擅自开枪。再后来警察就有了擅自开枪的权利。中国警民关系的这个变化过程,从一个侧面反应了中国改革的西化过程和悖逆人类文明的堕落过程。舆论对中国警察持枪开枪最有力的辩护,就是美国警察都有枪并可以擅自开枪。

中国改革的悲哀就在这里,三十多年来形成了一种“比坏心理”和“比坏机制”,把最坏国家中的最坏现象,作为为自己辩护的标准。最初是右派这样讲,现在越来越多的所谓左派也这样讲,并且谁不这样讲,谁就会成为批判对象。就像眼下这位无辜百姓被击毙(连击毙他的警察都没认为他有任何罪恶),一些人就说,眼下美国巴尔的摩抗暴运动,就是因为警察操菅人命造成的,这种事情不足为奇。可是这些人在与美国比坏的同时,却从不与美国比好。虽然美国警察也弄死了人,但是弄死人的美国警察现在已被悉数拘捕,可是打死这位“连生活都不能自理”的贫穷百姓的警察,却受到当地政府的肯定和赞扬。

况且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因为美国这个杀人成性的资本主义国家允许警察烂杀无辜,我们就也允许警察擅自开枪。中华民族崛起的意义,就在于把社会主义带向世界,而不是跟在资本主义后面亦步亦趋。否则,中华民族的复兴就会失去内在依据,就会失去道义合法性,也就根本不可能实现民族复兴。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社会主义复兴是中华民族复兴的唯一道路,而社会主义的道德底线,就是不能允许警察擅自对穷人开枪。大家可以想一想,毛泽东时代如果警察当街打死人,那该是何等轰动天下的惊人事件,为什么?因为我们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

目前的事情已经发生了,我们并不要求什么,也无力要求什么。只是希望当地公安局和当地政府,能够长期负责死者老母、孩子和妻子的住院费用,千万不要有一天,死者的老母、孩子和妻子,会因为欠费而被赶出养老院、孤儿院和精神病院。那样一来,死者可就真的白死了。死者长已矣,生者苟且活。愿死者的老母有个善终,愿死者的孩子能够长大,愿死者的妻子能够康复,亦愿死者的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责任编辑:齐鲁青
来源: 红歌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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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