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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被抓,别拿“报复性执法”说事儿!

2015-03-31 10:12:16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无论从摆脱“报复性执法”嫌疑,还是从人性化执法角度,被处罚人的隐私都不宜被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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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媒体报道,以监督公车私用出名的“广州区伯”区少坤于26日在长沙因嫖娼被抓,并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天。消息称,这位在互联网上有些名气的“区伯”当时在长沙的一所星级酒店客房内从事卖淫嫖娼活动,出价1200元,这一细节与他的“低保户”身份形成鲜明对照,引起更多议论。

这两年不断有各种名人因嫖娼、吸毒被抓,当他们是娱乐明星时,舆论通常对案情细节津津乐道,猜测事件对他们前途的打击。但当被抓者有较强政治标签尤其是经常“批评政府”时,就会引来争论,支持者们就会宣称对肇事者的抓捕是警方策划的“迫害行动”。

区伯事件再现了互联网舆论场的这一幕。一些人表示强烈质疑区伯嫖娼的真实性,宣称这是警方在报复他对公车私用的监督。与此对立的声音则强调,这件事是区伯道德水准的真实暴露,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

我们认为,质疑警方为区伯“设套”是非常轻率甚至荒谬的,无论这种质疑有多少社会心理的线索,在全面强调法治的今天都不应被提倡。如果动不动就把“警方造假”的假设抬出来,依法治国就会陷入虚无主义,相关争论也会失去基础。

区伯之前就处在舆论的漩涡中,对他“骗取”低保、监督公车私用夹带“碰瓷”勒索等曝光不时出现,与此同时挺他的声音也很多,令旁观者真假难辨。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官方从未卷入这些争论。

热衷在社会公益领域表现的人意外出丑闻,在哪个社会都有。如果因嫖娼被抓的区伯就是普通人,没有因为参与公共事务而网上出名,那么这件事对他个人名声的伤害非常有限。但现在的情况就不同了。

是名人就要对自己有所约束,名气越大,自我约束就需越严格,这类代价已是当下中国各种名人共同的紧箍咒。过去人们认为娱乐明星可以“为所欲为”,房祖名、黄海波、王全安、王学兵等先后栽了大跟头,证明影视大腕也没有“绝对自由”。因为投身政治或公益领域而成名的人,就更需小心谨慎。不仅中国大陆如此,世界各地也大多这样,东方各社会尤甚。

从道理上说,区伯监督公车私用与他嫖娼被抓一是一,二是二,分属两个完全不同的评价体系。对他的行政拘留只有5天,其获释后参与公共事务的政治权利不受任何影响,他是否继续对公车私用进行监督,首先取决于他个人。

但是这起丑闻必然会重挫区伯的个人公信力,从而影响他继续从事社会监督的效果。有他的支持者表示,自己对区伯嫖娼事不感兴趣,今后会一如既往地支持他曝光公车私用,但真能做到这一点的人恐怕并不多。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要在公共事务中保持活跃,其在守法方面不出问题是前提条件。

社会不会为维持一个人的现有角色而对其实施特殊保护。法律逐渐成为社会运行的主轴,社会的各种元素要围绕它自我或相互调节,而不能让法律反过来迁就它们。这些年很多高官和体制内名人因贪腐落马,带来种种冲击,但相关治理没有因此而退缩。体制外的名人必须从中看到,他们也不会以任何原因获得在违法时免受追究的特权。

中国警方今后敢碰任何人,舆论无法干扰他们执法,这是挡不住的大趋势。各类名人都比普通百姓承受着更多名誉风险,洁身自好是他们的必由及被迫选择,这是民主、开放时代的题中之义。与其抱怨这个逻辑,不如认真顺应它。

附文:

“区伯嫖娼”处罚决定书是谁曝光的?

新京报3月30日

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区伯”,于3月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执行期限从3月28日起至4月2日,当地警方有关人士证实了这一信息。与此同时,此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网上热传,其名字身份证号等详细身份信息就此曝光。

据有关媒体报道称,被处罚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但这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即便他嫖娼属实,为何行政处罚决定书会在第一时间在网上流传?到底是何人将其上传?以及此人究竟从何处拿到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的?

根据《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是有法可依的。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要将处罚的信息向社会公开。这不同于刑事审判,法律规定除不宜公开的一律公开进行,并且审判结果也必须公开。毕竟,嫖娼只是一种“无被害人”的轻微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规定:“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处罚书中包含了被处罚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籍贯、文化程度,及其和失足妇女在进行性交易的地点、交易对象、交易价钱等具体情节,还不仅仅是公布区伯因何事受何种处罚那么简单。这在某种程度上讲,这些信息是被处罚人的隐私,公安机关有保密的义务,但为何流传出执法文件?如果该文件不是公安流出的,网友又是如何获得的?

虽然那位首先将区伯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发上网的不知名网友已经删掉了原文,但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在一波又一波的传播中遍及全网。这位网友到底是什么身份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公布的这份处罚决定书包含了大量的公民隐私,而且明显处于公安机关的保密范围,无论如何,这样本来应该保密的文件,却堂而皇之地在网上大量流传。相关部门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无论从摆脱“报复性执法”嫌疑,还是从人性化执法角度,被处罚人的隐私都不宜被公开。“区伯嫖娼”的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底是从何种渠道流传出来?这其中有没有执法漏洞,都值得相关部门好好调查。(浩瀚)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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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