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观点 / 环球视野 / 正文

李世默对话福山:中美体制比较(2)

2015-03-30 20:28:00 作者: 李世默 福山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中国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获得了越来越多的肯定。福山则在新书中细剖美式民主流弊、唏嘘美利坚衰败。2014年11月24日,中欧国际工商学院董事、春秋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李世默先生在北京对话福山,对中国历史、制度及发展模式展开讨论。

实际上,乡村选举已经在中国试验了很久,二三十年了,经过了一代人时间,它其实已经不再是一种试验,而是乡村治理的常态。村干部大多都是选出来的。但回过头我们发现,乡村选举是很失败的。乡村选举充满腐败,治理失效,这已是共识。你在著作中引用了蔡晓莉,一名来自密歇根大学还是哪里的一名政治学者?

福山:麻省理工。

李:对,麻省理工。她研究中国的乡村选举和乡村治理,她列举了中共使用的非正式机制收集信息、了解民意。看来不搞正式选举,而是通过传统习俗了解并响应民意民情,也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在乡村一级,选举没有产生预期的效果,人们在试图弄清其中缘由,应该还没有得出什么结论。但她对收集信息、响应民情的各种各样非正式途径做了研究。也许这些途径是有效的。

福山:那得看你如何衡量有效,我认为中国与其他所有不搞选举等正式程序的国家不同,中国政府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中国政府)确实是关心民意的。中国政府响应社会上的抗议,不是表面功夫,而是真的在某种程度上做出容纳。没有更加正式的程序,如何收集足够的信息,我想这恐怕是中国政府未来面临的问题。这是另一个方面,另一个从古到今延续下来的问题,这也显示了现代中国与中华朝代史的延续性。古代王朝都遭遇了这个问题。东汉末年的中国大约和罗马帝国规模相当,约有6000万人口,按当时的标准来看,它是一个巨型政治联合体。在当时那种落后的信息技术条件下,洛阳或长安都城里的统治者无法及时了解到王国各处的新情况,只能将权力下放到州郡,但地方官员有时候又不把当地情况如实上报,所以他们架起了……

李:架起了一层又一层官僚机构来确保统治者收集到准确的信息。正是如此。非常有意思,当时很多方面都存在这个问题。向上负责制的风险在于,你首先得有个“好皇帝”。不管是皇帝还是统治集团,还是当代中国的共产党,自身必须是健康的、向善的。这当然是大前提。在这个前提之下,你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是如何从底层收集信息,确保向上负责……在大公司内部,总裁也面临同样的风险。我怎么确保部门经理能向我如实传达顾客对他们的反馈意见?因为专门告诉我好消息才符合部门经理的利益。这很有意思。

福山:对,但私有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们可以破产。

李:正是!国家不是说破产就可以破产的。

李:我们现在来谈谈反馈机制。在向下负责制里,领导人应该注意和管控哪些风险和挑战?

福山:我认为他们以非常直接的方式解决信息问题。如果管理得当,权力下放能加快政府的反应速度,因为它离民众的距离近得多。以美国为例,每个学区都选出来一名当地代表。学生家长们决定谁来当校长,以及诸如此类的事情。这样的体制有一个问题,可能滋生地方腐败,因为不同地区的精英很容易就能俘获当地政府。此外,从程序上来说,有时候即使你搞了选举,也并不意味着政府就能绝缘于金钱等利益的腐蚀。但我必须承认,作为美国人,我仍然认为这是更好的体制,因为那些程序是重要的,确保高高在上的官员们不能藏污纳垢。这还有赖于信息的自由流动。

李:除了这些风险,除了利益集团等弊端,决策过程中的长期规划也是相当重要的。你在第25章里提到了政治自主性。统治实体需要有相对的自主性,才能防止政府被社会上的不同集团影响、俘获或绑架。假设这个统治实体是健康的、良性的,它能够根据长期目标进行决策,并能够在决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不受利益集团压制。我想,不管你认为过去几十年中国取得了多大的成绩,它很可能得归功于此。

福山:你知道,亚里士多德曾道出仁慈的君主制和暴君统治的区别,他认为仁君能做出好的决策,能有效地满足公众利益。正如你所说,仁慈的君主制的问题在于,首先你必须有个好皇帝。我认为,自邓小平开始,中国的领导人们都很好,所以中国体制能够在1978年以后比民主国家更快速地改变经济体制的基础。但仍存在一个大问题,你怎么确保永远都能遇上“好皇帝”?

李:是的,谁也不能保证。

福山:在某个方面来讲,美国和西方体制中的程序制衡决定了,它可能会束缚“好皇帝”,使他做不成好事;但另一面是,它在某种程度上能防止“坏皇帝”。长期来看,这是非常重要的。

李:讲到好皇帝和坏皇帝,这当然比单纯的一个好人或一个坏人要复杂得多。你在书中指出,纵观中国千百年的王朝史,皇帝的权力都受到了很大程度的限制,鲜有例外,我认为你说得对。接下来我想聊聊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在中华帝国的历史上,完全不受到限制的个人权力是极个别的现象。皇权受到官僚阶层、道德准则和礼仪程序等各种规则的限制。当然,今天的中国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治理的,中共有8000万党员,是一个复杂的团体,它有许多自己的规章制度,很多方面是不透明的,所以很难对中共进行研究。如果你要预测中国政治体制能持续多久不断产生“好皇帝”,也就是预测中共的相对健康能保持多久。中国的体制肯定有它的问题。腐败是个大问题,中共正在解决这个问题。中共的健康能保持多久,目前的繁荣能维持多久。要回答这个问题,我想,必须深入研究中国共产党和它的内部结构。

福山:粗略总结一下,中国政府和西方政府的不同之处在于,中国更加强调道德的、非正式的限制,而西方强调通过法律和选举对政府施以正式的程序性限制。两种模式各有利弊。在意识形态上,中国传统的体制比当今的体制更加连贯,因为一整套儒家经典著作构成了官僚教育体系的基础。今天存在一定程度的混乱,因为一方面中共仍然是一个马列主义政党,但另一方面中共又有意愿复兴儒家的传统价值。这两套意识形态不一定完全兼容。

李:这又回到了我们之前讨论的话题上,中共正在着手恢复传统价值观。如果你研究中共,你会发现它在许多方面是符合中国传统价值的。比如它如何选拔人才,如何看待自身角色,都不再是苏维埃那一套意识形态的东西。民族复兴在当下和可预见的未来都是举国目标,我想这不仅是一句口号,它为中共的自我形象和在社会上的合法性带来了重要的道统成分。

福山:确实如此,但我必须指出,中国传统上从来没有像马列主义那样强调平等。由于中共近年来的某些经济政策,中国社会上的不平等现象日益突出。我认为这将给中国带来巨大的问题,因为这两个……

李:互相矛盾。中国人确实向往平等,但平等主义早就存在于儒家精神里了。

福山:我认为那不是经济上的平等,它更多强调的是国家必须秉公持正。

李:还有向上的社会流动性。

福山:是的,古代中国为平民开放了一些向上流动的通道,并试图一视同仁地对待天下子民,但同时,它容许了财富和社会地位的极大差距。但我想这是共产主义中国反对的东西。

李:是的,没错。接下来我们聊聊法治这个概念。我认为,法治这个词恐怕是第二个被滥用的词语了。大家都说渴望法治,但不同人想要的东西恐怕不一样。我们使用这个词时得注意。在书中,你写到了法律的发展和角色,以及它在欧洲历史上独特的宗教根源,这和世界其他地区、其他文明都是不一样的,尤其是中国。你能详细讲讲吗?

福山:实际上,我认为与众不同的其实是中国,在信仰印度教的印度,在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世界,在信仰基督教的西方,在信仰犹太教的以色列,所有这些不同的文化的传统有共通之处,法律来自政府之外。法律是宗教阶层统辖的领域,统治者必须从宗教权威处获得合法性和宗教庇护。中国从来没有这样一个不受皇权管制的宗教阶层,可以说这在文明古国中是独一无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从来不具备“法至上统治”的传统,中国有“以法治国”,皇帝的诏令就是法,普天之下的子民都要遵守,但皇帝本人是不受法律约束的。我认为这是法至上统治的本质——我是这么定义的:如果皇帝本人凌驾于法律之上,那么就不是真正的法至上统治。

李:在宗教和文化根源的语境之下,你对法治的定义对我们来说是很新颖的。

福山:西方最深厚的政治传统其实是法律传统,而不是中央集权传统,更不是民主传统,因为这些东西都是近两百年才出现的。但西方社会的法律是跟天主教教会一起崛起的。11世纪,天主教教会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产生了巨大的冲突,罗马法得以复兴,为今天西欧的民法体系奠定了基础。根据罗马法,天主教教会可以自行选择主教和牧师,有权主持教会法而不受国家权力的干涉,这意味着欧洲的整个政治发展都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国家无法完全控制法官和律师他们自己的那一套制度,这使得国家权力从一开始就受到了限制。

李:但实际上,你在书中指出,这套制度使欧洲很长一段时期无法真正建立国家。

福山:它限制了绝对君权。唯一例外的地方是俄国——虽然我不知道它能否算作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欧洲国家。东正教教会完全处于政治权威的控制之下,所以它从来不能阻挡沙皇的雄心。

李:西欧发展还有另一个独特之处,那就是西罗马帝国的崩溃造成了巨大的权力真空,独立于各亲王的天主教教会正好填补了这个权力基础。相对弱小的亲王们无法与教会争夺权力。东正教范围内则是另一种情况,强大的国家使宗教权威从属于政治权威。但在西方,受西罗马帝国全面崩溃、蛮族入侵等历史事件的影响,教会的权力十分庞大。它产生的负面影响自然就是教会权力无孔不入,教权使意大利数百年无法建国,直到19世纪末期才建立起真正的国家。

福山:这样说既对也不对。一方面确实如你所说,但另一方面,它维护了欧洲的自由境界,使雄心勃勃的君主不能为所欲为,不能没收公民的财产。

李:不但如此,它甚至使亨利八世不能离婚。很有意思。我想,中国有另外一套完全不同的传统,虽然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法家和儒家的争辩,但最终汉朝独尊儒术。后世的治理模式中虽然保留了不少法家的元素,但儒家始终是主流。此外,中国人从来没有上帝。即使你将儒家称为儒教,它也不崇拜超自然力量。在宗教和文化发展上,中国和西方走的是不同的道路。当然,中国也在积极建设一个以规则为基础的治理体系,也在试图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国——这里我刻意避免使用法治这个词——我称其为依法治国。你在书中谈到,中国的传统更加重视语境和情境……

福山:相对于西方来说是这样。

李:是一个连续的整体。欧洲的传统则更加抽象,更注重先验推理,先做出假设,再推而广之。中国的传统更加注重语境和情境。中国漫长的历史上,法律明确、执行有力的时代是很长的,人民觉得这样的社会是公正的。我想中国正在努力建设这样的社会。我的问题是,既然中国与西方有不同的文化和宗教传统,中国应该怎么确保我们的社会和政治体制里既有足够的程序制衡、程序正义,又防止矫枉过正,避免政治治理司法化?

福山:单就中国来说,它(治理成功)的文化根源不是宗教,而是理性的自利。1978年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经历了文化大革命,他们觉得要是没有法律法规,自己的生存都会受到威胁。所以后来就产生了集体领导制度,出现了领导干部任期制,每十年党的领导层就会换届,以及出现了退休要求等等。人们觉得,没有法规便有可能出现独裁,而这是十分危险的,所以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我想,总的来说,人们还是喜欢有明确的法规,这样才能保护自己的财产,这样才能确保自己受到公正的待遇,这样才能杜绝裙带关系。政府必须依法决策,依法行事,对这种治理模式的需求是普世性的。

李:但如果规则僵化到了完全无法行动和改革的程度,你也不想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中。

福山:不错,确实如此。

李:改革和法律之间可能存在矛盾。

福山:所以需要灵活性。

李:美国政府有征用权。也就是说,集体为了集体利益,比如修路什么的,有权征收个人的财产。所以我想这是一个连续的整体,而不是二元对立的。你书中有一个让我很疑惑的地方,你说法律是独立于政治主权之外的——这是西方传统的一部分,而同时你指出,法律是西方政治发展的产物。既然如此,法律怎么能完全独立于政治主权之外呢?比如,美国宪法是可以修正的,美国有一套修宪的政治程序,所以宪法之上还存在着一个政治主权,不是吗?

福山:我的理解是这样的:在美国政治体制中,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批准宪法成为根本大法。宪法与普通法律的不同之处在于,宪法必须得到绝对多数美国人的认可,当初通过它也不是靠简单多数投票;而普通法律只需以简单多数票通过即可。因此从法理上说,主权仍然属于人民,这是通过人民最初投票支持宪法体现的。

李:但是人民主权之内包含的政治权威,是高于法律的,从法理上讲,连《权利法案》也是可以被取消的。

福山:的确如此。在民主理论中,这是个复杂的问题,因为有另一脉思想,认为应该维护某种意义上的绝对法则……林肯提出,美国政府奉行的原则不仅是民主和民主主权,还有平等原则,《独立宣言》中还提出了独立原则。因此,人民不能通过投票奴役他人。林肯曾就这个问题进行过辩论……

李:但我们没有定论,理论上宪法可以修订,有修宪的程序……

福山:林肯认为,《独立宣言》也是美国建国文本之一,从某种意义上它的地位高于宪法。

李:林肯曾一度中止过人身保护令。

福山:是的。

李:所以他凌驾于法律之上行使了政治权力。

福山:是的,但他遵循了另一个重要的建国文本(注:此处指《独立宣言》)。

李:另一个文本,这真有意思。在我看来,这里面含有内在的矛盾。当然,万事万物都有内在的矛盾。你在书中讲到,中国正在尝试建立一个更符合法律的环境、更符合法律的文化,和依法治国的治理模式。你也暗示说——这么说可能有点吓人——律师从本质上来说都是革命家,律师在法国大革命中扮演了决定性的角色。这种传统正是你所说的,法律独立于政治权威。但我认为西方有另一套传统——英国的传统,比如埃德蒙·伯克在对《法国大革命的反思》中,对这种先验性的学说提出了反对意见,认为不能无限扩大推理并据此制定人人都需遵守的原则和规则。他提出法律的发展应该是有机的,法律应该与文化和习俗取得统一。实际上,英国议会是按照习俗统治的,没有法律给他们这样的权力,所以英国下议院是依习俗治国的。

福山:不,他们通过法令,这也是有效的法律。

李:是的,但他们的统治地位来自于习俗。

福山:但哈耶克等人会提出不同意见,他们认为普通法从本质上来说是法官制定的法律,它是一整套去中心化的法律体系,法官根据地方情况斟酌反应。它不是静态的,而是演化的,它不是由单一的主权权威统一规划产生的。

李:对。很好,非常感谢你的见解,我希望你的分享对我们广大的读者和观众有所启发。再次感谢!

福山:谢谢!

责任编辑:旺旺
来源: 观察者网
1 2
看完这篇文章有何感觉?已经有0人表态
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