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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法天:致任志强的一封公开信

2015-02-09 11:07:00 作者: 吴法天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吴法天:相比任志强含糊其辞的《笑看神评》,我这篇文章都是用证据和事实说话,哪个更有说服力呢?任志强还会就具体的问题回应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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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一直在义乌忙于浙江浩伦律师事务所开业,没有时间看微博。2月9日早上,我才看到任志强两天前发的一篇长微博《笑看神评》。大家问了他两年的问题,时至今日,才欲说还休地回应几句,那就让我来解读一下他的此中深意吧。

任志强开篇晒了一张三十年前老照片,说照片中的人“有的当了将军,有的当了海关关长,有的进了国家机关,有的当了大学教授,也有的下海游泳”,这就跟他当时在微博上说王书记是他中学辅导员一样,看似漫不经心,其实并不简单。对啊,如今在国家机关主管反腐的书记,都是他半夜打电话骚扰的对象,我们这些屁民,哪还有胆子质疑他呢。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为自己文革中参加红卫兵的行为辩解,还是不忘提一句“了解我在文革时期学校中的情况的人中,当然也包括我的辅导员”,不知王书记老听他念叨,耳根是否很痒?

习大大说不能以改革开放后的成果否定前三十年,也不能以改开前的三十年否定后三十年,奇怪的是,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却唱了一个大大的反调,完全用后三十年否定前三十年。把前三十年说得一无是处,甚至连当年“坚信毛主席,共产党的伟大”也发生了根本改变。任志强说某杂志曾指责他反党,但他却年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这个话的逻辑本身是由问题的。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本身不能反证前者不存在,就像被获得各种荣誉的官员,如果确实查证有贪腐或犯罪,那些荣誉证书可以成为他不受追究的丹书铁券吗?网民质疑的逻辑其实是,他是优秀党员还公然在一个政治性的演讲中说出要“推墙、沉船”这种超越批评底线的话,不是砸锅吗?如果墙和船代表共产党,有什么问题不可以修,非要推翻、击沉呢?

就在2月7日下午,任志强还发了一篇《一党独大》的长微博,对党的领导作了自己的一番演绎,把党的执政合法性归结为“人权、平等、自由、民主”。虽然,任志强说了“如果今天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党领导,中国会陷入混乱的困境之中”,但是,整篇文章的逻辑却是,因为这个目标没有实现,所以一党独大的执政没有合法性!请看他的原话:“我仍然希望也相信这个目标会实现的。如果民众不相信中国共产党要实现这个伟大的梦想时,一定会有新的政党领导人民实现这个目标。”任志强说的人权、平等、自由、民主本身就是很抽象的词,用什么标准来衡量?是以美国的普世价值标准呢,还是以中国特色道路的标准衡量呢?如果我们认为已经实现了,而他认为没有实现,是否就有了让“新的政党”领导的正当性了?

任志强完全否认了他遭到的质疑,简单地用“谣言”两字概括。他说“那些反对者没有一个说出什么反对的理由逻辑,却有许多各种各样的帽子,并且都是用谣言编织的帽子。确实可笑”。公知们在抹黑国家、批斗他人时用大量的谣言,并声称“谣言倒逼真相”、“谣言是遥遥领先的预言”、“谣言也是言论自由的表达”,可到了自己头上,谣言就从工具变成敌人了,赤裸裸的双重标准。“想制造一个敌人,当找不到他的问题时,最好的办法就是编造一堆看似真实的谣言。用社会普遍不能接受的恶行,破坏他的声誉,使其变成社会公认的敌人”,任志强说的这番话,其实是公知在长期诋毁我、给我泼脏水的过程中惯用的伎俩。

那么,针对任志强的质疑,究竟是不是谣言呢?这是关键。关于他利用父母特权走后门当兵的质疑,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白纸黑字坦诚,这是事实。“我确实是在插队时不辞而别,走后门当了兵”,说得太轻描淡写了吧?如果不是前商业部副部长的公子,谁给开这个后门?“复员后我在市联社的一家为安排待业青年就业的集体企业自谋出路,并创办并管理了几十家小企业”,呵呵,平民子弟复原后就业,可以马上创办并管理几十家小企业吗?任志强的父亲叫任泉生,解放前担任过中原局税务局局长,文革中一直担任商业部副部长,主管物资供应;母亲在文革后期主管北京副食、烟酒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大家去看看任志强的发家史就知道,如果不是官二代,如果没有背靠大树,任志强可以从“自谋出路”摇身一变就成为华远的老总吗?没有特权,谁给你各种特批的社会资源?

据《任志强口述史》资料,任志强自己承认与他哥和他姐都曾加入武斗组织,然后在组织因武斗伤害众多市民。黑五类被勒令解散后,于1969年1月前往陕西农村插队,因胳膊摔断回北京治疗。从那以后,就没回延安,后通过父亲老战友儿子招兵走后门参军。在军队里,任志强通过母亲在北京市二商局工作管供应的便利,经常借这些关系给部队采购一些物资。1980年因提干不理想,任志强就提出复员。但在未正式复员的情况下,任志强在北京晃了一年,没回部队。那时候部队已经给他干,任命他为作战股长。但是任志强没回去,所以命令被取消了。网友说他“逃兵”指的就是他未正式复员的情况下,脱离部队。而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说“对越自卫反击战时当了逃兵的谣言”不存在。他为什么回避真正的质疑呢?

任志强在自述里曾经说:“我也是第一个用军用飞机倒‘走私品’的。因为当时从南方进的这些商品实际上就是走私品,我们等于是在替人家‘销赃’。我们曾经被广州公安局抓了一次,扣了货,连飞机一块儿扣的。可军用飞机人家可不管这个,你地方凭什么扣我?第二天我们的货就放了。”这是任志强的原话,没有造谣吧?“我确实开创了租用军用飞机运货的先例”。任志强所炫耀的事,就是八十年代的官倒走私行为,也是后来引起社会民众抗议甚至引发政治性事件的腐败问题。任志强如果没有借用其父母的关系,是如何拿到当时极难获得的倒卖批文的?对此细节,任志强为何突然不说,三缄其口了?这种成功经验,怎么不炮制点心灵鸡汤给脑残粉们灌输一下呢?

任志强在这篇文章中还提到了自己的“冤案”,但语焉不详。南风窗杂志报道《“红人“任志强》中提到,1985年,任志强曾因侵吞国有资产入狱一年。他因此也得出了教训,“不能随便侵吞国有资产”。事情究竟是怎么样的?任志强在其他场合有过陈述。1984年,任志强正式调入华远集团,在集团下属的一个集体所有制企业任职,注意这是公有制企业,而绝非私营企业。任志强说:“1984那一年,我们挣的利润,和华远按约定一九分成,也就是说90%上交,10%归我们发奖金。我就把奖金发了。我们当时一共就五个人,给我3个编制,还有俩待业青年。待业青年每人给几百块钱奖金就不错了,那个干部给两三千,剩下我们两个主要人员,当时拿了大概是一万六、七的样子。”

责任编辑:齐鲁青
来源: 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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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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