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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鲁郑:中国为何面临恐怖主义挑战?

2015-01-15 10:51:00 作者: 宋鲁郑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所有的疑问,其实只有一个答案:因为这就是西方的(选择性)新闻自由。

《查理周刊》惨案既让世人再次直面极端伊斯兰主义的危害,也认识了西方文明的局限。只是令世人不解的是,何以一向温和、世俗的中华文明,也同样面临恐怖主义的威胁?

中国发生恐怖袭击的根源和西方不同。一是中国在国际事务上一直奉行不干涉内政原则,而且中国不向外输出自己的价值观和制度模式——这也符合中国的传统,华夏文明只是向世界证明我的制度是最好的,是适合我自己的,你愿意学我欢迎,你不愿意学,我也不强迫。这和西方动辄就以武力干预形成鲜明的对比。法国仅奥朗德总统当政期间,尽管经济非常困难,但仍两度对非洲用兵。其理由自然是反对极端伊斯兰主义。只是假如这两个非洲国家与西方有宿怨,比如此前的卡扎菲,法国恐怕就会站在反对派立场上。就如同西方在叙利亚的做法:多年来一直支持各种势力包括极端伊斯兰分子推翻世俗政权阿萨德,直到极端伊斯兰势力把枪口转向西方才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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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生恐怖袭击的根源和西方不同

所以,在整个伊斯兰社会,中国还是整体上被视为一个朋友和平等的合作伙伴。就是塔利班最近还派代表到中国来,商谈西方撤离后阿富汗的重建与和谈事宜。所以中国也并不是极端伊斯兰主义的首要目标。

不过中国国际环境也有不利的地方,那就是西方反恐上的双重标准。一旦类似的事件发生在中国,西方国家往往不愿定性为恐怖主义,媒体报道也往往要加上否定性的引号。其报道重点也绝不是谴责针对平民的恐怖暴力而是批评中国的政策,把责任导向中国自身。

中国发生恐怖事件,CNN的标题竟然是:“是恐怖主义还是绝望的呐喊?”——这样的标题难道不可以用在巴黎事件吗?昆明暴恐事件发生时,《纽约时报》甚至还引用 “世维会”发言人的话结尾——“如果这些行为确实是维族人干的,那我只能说,这恐怕只是那些实在无法忍受下去的人做出的极端行动。”其实我们完全可以说,如果“9.11”是穆斯林干的,哪只能说,这恐怕只是些实在无法忍受下去的人做出的极端行动!

美国国务院发布《2013年国家反恐报告》,声称:美国认为中国政府没有提供详细的证据,来让第三方予以证实。美国无法获得独立信息来证明是由东突伊斯兰运动参与,并称不同国家对恐怖主义有不同看法。

只是这次法国还没有提供任何证据的时候,美国不是当即声明是恐怖袭击吗?至于“不同国家对恐怖主义有不同看法”,哪么伊斯兰社会到今天还有很多人认为“9.11”不是恐怖袭击。那么为什么就一定按照美国的而不是伊斯兰社会的看法? 据法国电视二台报道,有穷区学校50%的十几岁学生认为《查理周刊》编辑该死(法国的教育也是很失败),这些童真的立场和看法可否成为衡量此事的标准?

更荒唐的是,CNN不承认是恐怖袭击的理由竟然是杀人工具:“看看这些简陋的器具,汽油、刀具、铁棍,吉普车,怎么看都很难把这些联想成高度组织的恐怖行为”。如此说来,2013年发生在美国波士顿马拉松的爆炸案也不是恐怖事件了,因为做案工具不过是压力锅、普通火药、钉子、滚珠嘛(据说以后在美国买压力锅要实名制或者被监控,尤其是网络购买者)。难道针对无辜平民的袭击不是定义恐怖主义的唯一标准吗?谁干的,用什么干的怎么也成为标准?

除此之外,西方还支持“世维会”以及热比娅等极端主义组织和个人。至于背后的实质支持,因为没有资料,无法下结论。但从西方过去支持1959年拉萨暴动(空投武器、人员)、本.拉登、塔利班、萨达姆、反叙利亚政府极端势力来看,这只不过是人人心知肚明而又无法言说的事情了。

西方之所以这样做,自然是因为中国以不同于西方模式的崛起在政治上和经济上都威胁到了它们在世界上的统治地位。针对中国的恐怖主义行径可以干扰、拖延中国的崛起,符合西方的利益罢了。

二是中国没有西方这样的新闻自由,可以任意羞辱和攻击某个宗教。其实谁都知道新闻自由都是有边界的,甚至学术研究也都是有边界的。法国近年来就有历史学者因为为纳粹辩护而判刑入狱。只不过这个边界在哪里是由西方界定的。以伊斯兰为目标的言论自由是不受限制的,但鼓励种族主义(纳粹)、反犹主义就是被禁止的。而这个边界的确定权就是话语权,话语霸权。所以发生在巴黎的惨剧,也可视为西方和伊斯兰文明对话语权的争夺。

这里可以存录一下“记者无疆界”如何为《查理周刊》辩护的:“针对查理周刊事件,这里涉及到的就是对宗教的亵渎自由。虽然,亵渎这一次用在这里并不合适,因为法文的亵渎Blaphemer 指的是教徒对自己信仰的宗教的侮辱,查理周刊的记者既然不信伊斯兰教,当然,也称不上是亵渎”。

更令人深思的是,当法国喜剧演员DIEUDONNE仅仅因为星期天在脸书上发表自己感觉是“查理”和超市劫持人质嫌犯,就被内政部长亲自下令以“为恐怖主义辩护”的罪名拘捕!最高处罚可以为7年监禁和10万欧元的罚款!难怪这位演员的律师发出这样的质疑:“我们还是一个新闻自由的国家吗?”他的支持者更一语道破这是有选择的新闻自由,并发出这样的声音:法国的新闻自由是谬误、当我们谈论新闻自由时,这个国家却在审查艺术家并司法起诉、高喊我是查理的法国人却是第一个禁止言论自由的。更夸张的是,在南特,一位年仅14岁的未成年人,就因为为恐怖主义辩护而被法官审讯!(颇有文革之风),媒体更打出这样的标题:对恐怖主义辩护零容忍。看到这一幕幕,哪些类似的因违反中国规定而受到法律制裁的人们是否还认为自己的行为正当呢?还认为自己的处境不公正呢?

中国之所以没有西方这样的新闻自由,原因很多。比如实用理性。制订政策都是从效果出发,而不是把抽象的理念视为最高原则。比如邓小平就提出衡量一个制度的标准有三个: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而西方的标准则是有无民主,有无自由,有无三权分立,是理念先行。所以才有伊拉克和阿富汗这样的悲剧以及大量的发展中国家远远落后于中国的现象。既然西方这样的新闻自由会导致宗教和不同民族之间的冲突,中国自然要禁止。如果会威胁到现行制度则同样一定要被禁止。

责任编辑:齐鲁青
来源: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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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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