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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竹:《8·31决定》彰显中央对香港的管治权

2014-09-01 12:02:24 作者: 寒竹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描到手持设备
一些香港的政治反对派,包括一些法律界人士从1997年起就没有弄清楚香港回归后的法律地位,没有弄清楚香港在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中的位置,正是这些人对香港法律地位的错误理解,所以他们才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中国的宪法和基本法。

8月3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经过表决,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给香港社会围绕行政长官普选产生的纷争划下了基本底线,这个底线的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人大常委会的这个决定是香港政改“五部曲”中的第二部,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这一步明确体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决定香港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过程中的宪制责任,并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对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一些核心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下一步香港立法会在特区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上只有两个选择,要么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特区政府的方案,要么以超过三分之一的票数阻止香港在2017年实行普选,此外没有第三个选择。香港的《南华早报》把中央近日来的明确表态视为跟政治反对派的摊牌。

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8月31日公布的决定,香港泛民派的激烈反对是可以预见的。还在人大常委会公布决定的前几天,香港的泛民派就把媒体曝光的政改草案称为“高门槛政改方案”而表示不满和愤怒。“占领中环”发起人戴耀廷表示,对人大政改方案极可能“落闸”感到失望,他扬言周日晚将在特首办外集会,有可能成为“占中”的启动式。激进的香港学联计划在9月中下旬发动罢课以表示对北京和特区政府的抗议。民主党主席刘慧卿表示,民主党绝不会支持特区政府的政改方案,在适当时机将会与“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商讨“占中”及其他抗议行动。可以预见,在未来一段时间,香港的泛民派可能还会采取一些激烈的抗争行动来抗议特区政府,甚至也不排除泛民派有可能在立法会中拉到三分之一的票数来阻击特区政府的政改方案,从而使2017年一人一票的普选最终流产。

香港社会目前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问题上出现的巨大纷争看起来是特区政府的政改方案所引起

对于香港泛民派激进人士带有威胁性的抗议,中央的态度非常坚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决定的当天,新华社发表了措辞强硬的评论,强调无论反对派采取什么抗争行动,中央政府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都不会逆转,实行“一国两制”方针政策不会逆转,香港与内地共同发展的趋势不会逆转。新华社评论强调的这三个不可逆转既是香港回归中国后的基本现实和发展趋势,也是北京在香港事务中坚持的基本底线。同时,新华社还专门刊文警告,企图以激进违法活动搞乱香港,企图借助外部势力来向中央政府施压,企图把香港引向背离“一国两制”的歧途,绝对不能允许。

香港社会目前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问题上出现的巨大纷争看起来是特区政府的政改方案所引起,但实际上这不是一个新问题。香港当前政治乱象的根源在于,一些香港的政治反对派,包括一些法律界人士从1997年起就没有弄清楚香港回归后的法律地位,没有弄清楚香港在中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中的位置,正是这些人对香港法律地位的错误理解,所以他们才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中国的宪法和基本法。当然,也不排除境外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试图搞乱、搞垮香港,但多数的激进反对派的行为还是出于对现实的错误判断。

1997年中国政府收回香港之后,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政策,给予香港高度的自治。如果仅仅从自治的程度看,香港地区的自治权比有的联邦制国家州政府的自治权还要广泛。由于香港高度自治的原因,一些政治反对派把香港错误地理解为一个不受中央政府管治的政治实体。除了激进的泛民派以外,一些不明就里的普通民众也误认为,香港除了没有国防与外交的权力外,独立拥有香港社会内部的全部治权,北京的中央政府并不拥有对香港的管治权。还有一些人(包括一些内地的学者)认为,中国在收回香港之后,给与香港如此广泛的自治权力,中国已经不再是一个单一制国家,而是某种程度上的联邦制国家。正是由于这种对中国国家结构形式的错误理解,对香港法律地位的错误理解,一些人把香港看成是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正是基于这种错误的理解,当中央政府在今年6月发布关于“一国两制”《白皮书》后,一些人感到犹如晴天霹雳,满腔怒火地在中联办门口公开焚烧《白皮书》。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8·31决定》引起泛民派激进人士的强烈抗议也是在预料之中。

1997年中国政府收回香港之后,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政策,给于香港高度的自治。

1997年中国政府收回香港之后,对香港实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政策,给予香港高度的自治。

其实,香港在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中的法律地位从回归之日起就非常清晰。1997年,英国把香港的主权和治权一起交还给了中国中央政府。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全国所有行政区域的权力都属于中央政府,香港也不例外。所以从回归之日起,香港就只是中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既非自治领,也非联邦制度下的州。从概念上看,行政区这个概念本身意味着,香港跟中央政府是一种从属关系,并没有任何固有的独立权力。香港在权力的来源上跟全国其它行政区一样,都来自中央政府的授权。

当然,香港是一个高度自治的特区,享有非常广泛的自治权力,自治权力甚至超过了某些联邦制国家的州权力。但是,单一制下的某个地区的自治程度再高也跟联邦制度下的各个州有本质不同。在联邦制的国家结构形式中,联邦政府跟各州分权,州权为州所固有,而非联邦政府授予。单一制下的某个地区自治程度再高,自治权力也是由中央授予而非自身所固有。香港在中国这个单一制国家的结构中,所有权力都来自中央的授权是不言而喻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中央政府的《白皮书》讲,香港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国单一制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权力来源于中央,是全国人大依法授予的。中央授予多少权,特别行政区就有多少权。自治的权力程度再大,其本质上仍属于中央对地方的授权。

如果理解了香港在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中的法律地位,对今年6月中央政府发布的关于香港一国两制的《白皮书》和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香港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决定就非常容易理解。香港社会希望在2017年对特区行政长官实行普选,这意味着目前香港行政长官的产生方式到时将要改变,而在这一点上,香港特区政府是不能够自作主张的。香港特区政府的政治改革方案必须要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政改方案只有在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才能走向下一步程序。

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决定行政长官产生办法负有宪制责任。当香港社会围绕2017年代的行政长官普选出现较大争议时,当香港社会因为特首选举出现混乱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责任对行政长官普选办法的一些核心问题作出规定,以促进香港社会凝聚共识,依法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

从今年6月中央政府发布的关于香港“一国两制”的《白皮书》到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8·31决定》,可以清楚地看到到中央在强调对香港的管治权。可以预见,无论香港的激进反对派以何种方式来反对特区政府的政改方案,全国人大和中央政府在香港问题都不可能有任何退让。香港一些激进反对派企图采取违法形式来迫使中央让步的行动注定会失败。

需要指出的是,香港一些个别的激进反对派在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上发难并不是真的想要在香港推行民主。相反,有些人是试图通过各种激进的主张来阻止2017年香港实现行政长官的普选,然后再把香港政改失败的责任推给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从这个意义上看,这些激进的泛民派其实是反民主的。对香港历史稍有了解的人都知道,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2017年香港行政长官普选的决定是香港民主发展的一个飞跃。英国在统治香港一百多年的时间里,历届港督都是英国人,都是从伦敦空降到香港,港人的选举更是无从谈起。而中国从收回香港之日起就实现了“港人治港”,并且在香港回国后二十年将有可能实现一人一票的普遍选举,任何一个真正相信民主政治和民主价值的人都会承认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

今天,香港的民主进程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刻。在政改“五部曲”的第三步,立法会能否以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特区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直接关系到2017年香港选民能否实现一人一票的民主选举。人大常委会的《8·31决定》已经预先对政改方案在立法会可能出现的结果表明了态度,没有给泛民派留下任何空间。按照决定,如果政改方案在立法会受挫,2017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只能按照政改前的方式进行。希望那些试图在立法会阻击特区政府政改方案的激进反对派看清楚香港在中国国家结构形式中的法律地位,看清楚历史发展的趋势,真心实意地与香港普通民众一道携手共同推动香港的政改与民主发展。

责任编辑:齐鲁青
来源: 观察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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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