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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晖:“爱国”与“卖国”

2014-07-23 12:06:27 作者: 秦晖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宋朝的时候谁是最爱国的人?岳飞!你会回答。

但我说不对。当时最“爱国”的,我以为恰恰是杀了岳飞的那个著名的昏君宋高宗赵构。

你先别瞪眼!听我再问:宋朝的时候谁是最大的卖国贼?秦桧!你会回答。

又错了。当时最大的卖国贼不是别人,还是那个宋高宗赵构。至于秦桧当然不是好东西,但他不过是奉赵构之命进行卖国活动的一个工具。当年给岳飞平反昭雪的是赵构的儿子(其实是养子)宋孝宗,他不能派老爹的不是,便只能把冤案的责任全推到秦桧头上。其实正如明人文征明那首著名的《满江红》所云:“量区区一桧亦何能,逢其(赵构)欲”耳!

最“爱国”的人同时又是最大的卖国贼?不是开玩笑吧?

非也。其实这是再简单不过的常识:在民主制度下爱国与卖国当然是冰炭不可同器。但是在那个“家天下”的时代,宋朝这个“国”是谁的?当然是赵家的,即赵构的,不是岳飞的。如果赵构自己都不爱这“国”,那谁还会去爱呢?岳飞当然十分忠君爱国。如今有人挑剔说:爱国是好的,忠君就糊涂了。这道理放在今天自然没错,但是在当时,这“国”又不是他岳飞的,如果他不“忠君”,犯得着去爱这个国吗?正因为忠君,所以“忠”屋及乌,也就热爱君之国了。

不过话说回来,别人再怎么“忠”,最忠于君的还是君自己,最热爱君之国的自然也是君自己。在那个“朕即国家”的时代,国之兴衰存亡,于君之身家性命、切身利益可谓二位一体。对寻常百姓而言,如果不是思想境界特别高的话,“国”之易手不过是奴隶换了个主人而已。“战争与和平”问题之关切利害,实远甚于“国”之存亡问题。所以老百姓反战爱和平大概是比较普遍的,但是否“爱国”就难说了。

而对于君主就大不相同了。国家之亡对于他,是确确实实地意味着由主子变成了奴隶,“亡国奴”之说端的名副其实。看看记载北宋灭亡后徽钦二帝及其皇族家人们悲惨遭遇的那些“北狩”史料,真是血泪斑斑哪!居国失国,祸福如此,你说他怎能不“爱国”呢?昏庸如南唐李后主,亡国后那成天“垂泪对宫娥”、“问君能有几多愁”的词句成为千古绝唱,没有切肤之痛岂能写得出来!而一般南唐百姓在多大程度上有“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的痛感,委实不得而知。

总而言之,“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那是说的老百姓。而商君──就说那个同样昏暴的亡国之主纣王吧,还不是举火自焚,也算是“壮烈殉国”了。谁能说商君不知亡国恨?其实对“家天下”的君主而言,爱国就是爱家,就是爱自己。昏君暴君又不是舍己为人之辈,其爱己利己之心恰恰不亚于他人,则爱自家之国又怎么会亚于他人?

所以,昏君与明君之别在于是否善于治国,而不在于“爱”不“爱”国。暴君与贤君之别在于是否爱惜臣民,同样不在于是否“爱国”的。诸位要说宋高宗“爱民如子”,打死了我也不信,但要说这个昏君“爱国如宝”,那我是一百个相信哪!假如金邦非要彻底亡宋,置赵构于徽钦之境,则举南宋全国军民血肉之躯以赴汤火而换赵家之国不亡,我想赵构先生绝对是在所不惜的。

“家天下”的时代是如此,并非家天下但仍是专制主义的情形又是如何呢?可以说大致相类。但有一点不同在于:专制统治而又不能世袭,意味着既非“家天下”又非“公天下”。与民主制下不同,这样的“国家”不是国民的,但与传统王朝的不同在于统治者也不认为是自家的。既然不能传之子孙,则我死后(甚至我下台后)哪怕它洪水滔天!所以这样的专制往往更容易趋于短期行为,更不负责任。当统治者“爱国”时,他甚至未必能如赵构、慈禧、李后主那样把“国”当作自家的贵重财宝来爱,而很可能只是镇压反对派维护自己眼前利益的一种借口。换言之,这样的“爱国”比传统君主的爱国可能更虚伪。

而当其卖国时,更由于反正不能传国于子孙,卖起来更加无所顾忌,也不存在“只零售不批发”的界限,甚至把整个国家卖了换一大笔钱来享受,都是可能的。因为国既不可世袭,财产还是可以传给自家子孙的嘛。加之如今听说某些外国也没有当年的金邦那么寒冷荒凉、贫穷不堪还种族歧视,不会像当年金邦那样虐待亡宋遗族,甚至还颇为优待“投资移民”,于是“国”就更加显得没有钱可爱了。偏偏这时候对外经济开放又还十分有限,一般国民不可能参与外贸,而只有那些人可以垄断对外交往。于是,损害国家利益,藉既无竞争、又不受监督的对外交往大发不义之财,然后把民脂民膏转移国外投资置产,家人先移民,自己一边继续“原始积累”,一边留好后路……这等等宋时赵构秦桧们没有条件干的、不折不扣的卖国勾当,也就盛行起来。

然而,你如果对他们进行批评抵制,那对不起,我代表“国家”,你批评我,你就是反对“国家”,也就是“卖国”!而我镇压了“卖国”者,当然就证明我“爱国”了。这对外交往嘛当然也就更应当由我垄断──不让“爱国者”垄断,难道还让“卖国者”插手不成?于是乎“爱国”者卖国的历史剧不仅仍然上演着,而且这样的“爱国”比传统时代可能更虚伪,这样的“卖国”比传统也可能更加肆无忌惮了。

要改变这种“爱国”与“卖国”的恶性循环,办法当然也有──而且好像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要使“国”真正成为国民之国,“国家利益”真正等同于国民利益,“国家主权”也真正以国民的人权为基础为前提。只有这样,国民才会用不着宣传就本能地去爱国护国,主国事者既为爱国之民所托,且为民权宪政所制,从民意而有爱国之志,受制约而无卖国之机。这样“爱国”与“卖国”的“辩证法”才会消失,而主权与人权才都能得到维护。不久前美国攻打伊拉克,在我们这里引起了一些爱国者的愤怒。但美伊之间的是非姑且不论,两个明显的事实是:伊拉克独夫政权旬日而亡,不仅因为军力不济,更因为国民不支持,臣下尽离心。而民主的美国能够“不经联合国授权悍然开战”并且一战而胜,不仅因为“船坚炮利”,更由于国人爱国,民气可恃。今天我们爱国当然主要是为了爱护与发展国人的权利、自由与幸福,而不是特意要与什么人作对,但即使只是为了与美国抗衡,仅仅“师夷长技”发展军备,恐怕也是远远不够的,“师夷长制”以推进民主宪政改革是不能回避的事。一句话:“师夷长技以制夷”也许是个不坏的主意,“师夷长制以制夷”更绝对是个好主意。放眼时下,言爱国、言民族主义者众,是真是假,就看你如何对待这个问题了。更多内容请阅读秦晖经典著作《传统十论》

责任编辑:瓶子
来源: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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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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