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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第一人:“双向选择”延伸范围过广

2014-07-21 10:24:00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7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备受关注的公车改革正式迈出实质性步伐。

7月17日中午,经济观察网记者专访了曾连续8年上书全国两会呼吁进行公车改革,被誉为“公车改革第一人”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谈及对此次“车改新政”的看法。    

《经济观察网》:此次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出台“车改新政”,其背景和必要性有哪些?  

叶青:2013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其中第五章明确提出了“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但是没有明确具体的改革方案和补贴金额。今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明确提出“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这都为此次“车改新政”的出台做了铺垫。     

《经济观察网》:本次“车改新政”最大的亮点在哪里?     

叶青:最大的亮点在于首次明确了公务交通的补贴标准。即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同时也兼顾到了地区差异和行业部门差异,例如,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这相当于有一个30%的幅度空间,这比我个人预测的要高一点,我原来预测上幅20%到25%就可以了。     

其次,是对于各级党政机关的“一把手”采取相对灵活的“双向选择”,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这实际上,是为“一把手”保留了公务用车,从而尽可能的减少此次车改推行的阻力。    

《经济观察网》:您曾经有过一个担心,在大规模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之后,有可能存在部分拥有“实权”的党政机关部门,通过民营企业向其“赞助”公务用车,即“私车公用”。这种问题如何避免?     

叶青:我建议有关部门对于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私家车的摸底和登记,这可以掌握其私车信息,一旦被发现免费使用企业车辆,也可视为违纪。一旦查实,其使用企业车辆产生的成本费用,可视为受贿金额。     

《经济观察网》:有一种担心,认为取消一般性公务用车后,会影响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叶青:我们首先要区分一个概念,要把公务员的“车补”,跟“出差费用”区分开来。同时要划分“车补区域”,例如,武汉市的党政机关,其“车补区域”就可划分在武汉市区范围内,在这个区域内的公务活动,按照一个固定额度的补贴标准。如果离开武汉市的远途出差,则作为出差费用实报实销。     

其次,鼓励使用私家车出差,其公务活动产生的油费,可由单位报销。第三,可以采取通过向社会化的“租车公司”合作的形式,租用社会车辆,从而避免公务用车长期的闲置和浪费,以及司机的薪酬成本。     

《经济观察网》:如何看待各级政府成立专门的“公车服务中心”和与市场化的“租车公司”合作这两种改革形式?

叶青:我很明确的反对“公车服务中心”的模式,各级党政机关成立这样的机构,其实质是将原来分散到各个单位的公车资源,集中到一个机构统一管理,并没有改变原来公务用车的实质,也没有减少运营成本。我更倾向于与市场化的“租车公司”合作,并定期公布费用明细,接受公众监督,做到公开透明。     

《经济观察网》:此次车改新政,您认为还有那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叶青:我个人认为,对于公务用车改革“双向选择”的范围,有一点过大。目前的“新政”是延续到乡镇一级的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而我认为延伸到县一级即可。目前,乡镇一级,相对于地域范围较小,且主要领导干部比较年轻,公车使用的必要性不强,应该鼓励参与到公车改革中来。

责任编辑:茶青
来源: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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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