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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德凯:秘书是怎样成为尚书的?

2014-07-04 16:46:24 作者: 廖德凯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马上就办办公室”、“西瓜办”、“效能办”等等“各种办”,近来颇受社会关注。事实上,“各种办”大都是针对一时一地的重要事务,抽调人员组成、为领导提供相应工作辅助的临时秘书机构。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里,也存在着许多类似的临时秘书机构,其中发展最好、最著名的莫过于尚书。

在中国数千年的封建社会里,“尚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个职位高、权力大的政府要员职属。然而,在设置之初及其后数百年间,尚书却只是一个小小的秘书官,起上情下达、下情上奏的作用。谁也没想到,尚书竟然会成为随后的封建社会历史中几大王朝呼风唤雨的重职。究竟是什么,让秘书成为位高权重的“尚书”?

尚书原为秦国的主要秘书官,秦统一后,将尚书设为皇宫属官,《通典》载称:“秦时少府遣吏四人在殿中,主发书,谓之尚书。”也就是领导某天突然发现,一些事务搞不过来,应当找点人来专门做这事,也许就是拍了下脑袋作出的决策。当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一拍算是“千古一拍”了。尚书初设四人,为首的称尚书仆射,地位不高,只负责殿内文件收发,有点类似于皇宫的“收发室”,仅是负责内外传达的一般秘书职务。

汉初沿袭秦制,但到汉武帝时,武帝以尚书掌管了中央政府的机要。随后,尚书成为皇帝实际上的机要秘书处,其“主赞奏事,总领纲纪,无所不统”的重权,已经成为事实上的中央行政机关,西汉成帝时更在尚书台下设三公、吏、民、客、二千石及中都官“六曹”,成为后来“六部”之雏形。

及至东汉,尚书台权力更重,从官员的选拔、管理、监督到政令诏令的起草,均由尚书台负责,其行政中枢的特点显露无遗。但是,皇帝为便于控制,尚书台官员的政治地位并不高,尚书令食千石,在九卿之下,可谓“位卑权重”。正因如此,当皇室势弱之时,权臣对尚书台的控制也较容易,曹操父子、司马父子都通过操控尚书台实现“位高”与“权重”的结合,从而操控了中央政府。而西汉时期的权臣霍光,则以大将军领尚书﹐直接将实权抓在手上。

到魏晋时期,“尚书省”成为中央政府常设重要行政机构。隋朝设立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等“六部”,各部首长称为尚书,确立了“六部”的体制。

唐朝将“六部”调整为吏、礼、兵、户、刑、工,完成了“六部”的基本设置,成为随后沿袭千年的行政机构设置,而各部之尚书,亦从“秘书官”摇身变为中央政府机构要员。

尚书一职从秘书演变到行政机构长官,最基本的原因有两个:

一是皇帝与当时行政机关争权。秦设置尚书一职,一开始就是为了加强对行政机构丞相府、秘书机构御史府、军事机构太尉府的控制,从而在御史府外设置皇室秘书。而汉代及以后为了扭转权臣架空皇帝权力之势,皇室加大了皇室秘书的职权和作用,以至于逐步让秘书机构成为事实上的中央行政机关。虽然其间有着丞相府、尚书台、太尉府之间的博弈和角力,行政权力中心也因人而时有移转,但大势所趋,到东汉末时,丞相已完全被尚书台所架空,再无实质上的丞相之权。而随后的尚书令则成为真正的“相爷”。

另一个原因,则在于作为“领导身边的人”,“秘书”们自身的努力。作为皇帝的秘书,尚书既知“上之所好”,也深谙下之所图。而长处领导身边,自然也会有着对于权力的追求,更重要的是,在最高领导身边的他们具备了追求权力的条件。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固然以上情下达、下情上奏为己任,但不可避免地会在一些上传下达的“情”中加入符合自己利益的理解,也就事实上参与了行政事务的处理。久而久之,尚书之职也就不再止于“秘书”,而有了事实上的职权。

从秘书到尚书,其转变的内在根源当然是加强皇权的需要,但从其发展变化的过程中也可以看到:但凡领导身边聚集了有事实上各项行政职权的职官之时,其原来所设置的相应机构必然在职权上萎缩,乃至形同虚设。原因在于,当领导赋予了身边秘书以一种超越各常设机构的权限,并能以领导的意图对下施加影响时,各常设机构必然将陷于“执行命令”的困窘之中,领导身边的秘书机构取得了事实上的行政权,常设机构之职权行使势必受制。一种天然的“亲近感”,让领导对身边的秘书更多信任,甚至对其权力追求时有“纵容”,在“绝对的权力”之下,秘书乃至秘书机构的“升级”,看似偶然,实则“绝对的必然”。

但这一道理并未为执政者所共悉。近些年,一些地方公开领导电话,意在让“民意”“直达”。公开领导电话,当然不是领导使用的电话,更不是领导“亲自”接电话,而是设立了一帮专门的秘书班子在接这些电话。一些媒体谓之曰“亲民”,其实并不沾边。公开电话的功能,是受理群众对政府部门负责的各方面问题的举报。秘书机构受理举报之后,经一定程序,反馈至相关部门,要求对某些具体事项限期解决。

此举一经报道,受到众多专家学者追捧,一些媒体甚至谓以“新政”,颇多期待。但事实上,此举之弊显而易见。一是领导集权之势日隆,而事实上现代政府领导不但不需要集权,反而需要“分权”;二是在领导周围又形成了一个常设机构之外的“小政府”,无论是政府中的“政府”,还是政府外的“政府”,都必然因此削弱常设机构的行政职能。

按照现代法治政府的理想状态,官员的公用电话的公开是正常的,也是必须的,但对于处理问题而言,官员电话可打,法定程序必经。但目前的公开电话是将法定程序变成“领导程序”。由于法定程序的效率不及“领导程序”,民间有何问题,自然愿意打公开电话,而不愿走法定程序。法定程序受到破坏,人治情结自然升腾,对社会的民主化法治化道路,其弊大焉。而设公开电话与秦时设“尚书”一职,尽管强化“耳目”的目的不同,但此举及其思路的最终走向,与尚书从秘书走向政府要员之路,也不会太远。

责任编辑:齐鲁青
来源: 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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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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