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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拥有西沙群岛主权?(山姆-贝特曼)

2014-05-22 00:01:42 作者: SamBateman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作者SamBateman是南洋理工大学拉惹勒南国际关系研究院海事安全项目顾问与高级研究员,也是澳大利亚皇家海军前准将。

中国于5月2日把国有钻油台移至具争议的西沙群岛海域,让对南中国海主权有纷争的中国与越南之间的紧张关系再次升级。越南对中国的举动表示抗议,并派遣船只干扰钻油台的运作。中国的反应是派遣更多船只前去保护钻油台。随着对立船只数目的增加,暴力冲突无可避免地于5月7日发生,一些越南人员受伤,船只也受损。

越南发动了强有力的外交与舆论攻势来维护其立场。它在舆论上看来占了上风。国际评论大多数支持越南指钻油台是非法的说法,也形容局势是中国强硬姿态的另一例子。然而,对情况的进一步审视显示,中国可能是有权利在那里设立钻油台的。但中国毫无疑问地可以运用更娴熟的外交手腕来处理事态,而不是采取肯定会加剧紧张局势的单方面行动。

钻油台的位置

钻油台离越南东部海岸线约120海里,离中国海南岛南部约180海里。毫无疑问的,在衡量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上,它们是最接近的两个大陆海岸基线。同样重要的,是钻油台离西沙群岛海域一个中国声称拥有主权的小岛14海里;离中国占有面积约500公顷的永兴岛(WoodyIsland)约80海里。

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永兴岛无可否定的是个岛屿,享有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尽管国际评论持不同意见,就算减少中国对这个区域岛屿主权声索的分量,经过谈判的海域划界大概也会把钻油台列入中国专属经济区内。

越南声称同中国的海岸线比较,钻油台更靠近其海岸线,也在其海岸线200海里内,因此位于其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里。表面上看来,这个说法甚有说服力。但单是地理邻近性这个考量,并不是声索主权的明确基础。世界上有许多例子显示,一些国家拥有另一些国家专属经济区内的岛礁;在两个国家间,专属经济区的界限也可能更接近其中一个。

主权问题

目前的核心问题是谁拥有西沙群岛的主权。若主权属于越南,那就没有什么争议了。但是,尽管国际舆论认为越南的声索有其根据,对争议历史较深入的探讨,却显示情况并非如此。

北越于1958年承认中国拥有西沙群岛主权,并在1958年与1975年皆没有提出抗议,大大地削弱了越南目前的立场。一些国家的政府,包括美国政府,直接或间接地承认中国对一些或所有岛屿的主权。中国自二战后便占有永兴岛。若北越占据这个西沙群岛中最大的岛屿,很可能大大地影响了越战期间美国对北越的行动。

美国要求声索国保持谨慎与克制。有了美国承认中国对永兴岛主权的历史背景,华盛顿现在发出任何可以被视为支持越南立场的较强硬声明将是虚伪的。

何去何从?

以往发生在西沙群岛的事件主要同渔业管理,和中国逮捕试图在西沙群岛或附近捕鱼的越南渔船有关。越南毫无疑问地可以提出其渔民向来都在该海域捕鱼的有力立场——就像中国声称其渔民向来都在南中国海其他海域活动一样。

认同中国对西沙群岛的主权,换取中国同意越南渔民在那里的传统捕鱼权,及寻求共同开发西沙群岛与越南海岸线间水域的海洋资源,对越南可能更有利。不幸的是,中越间的关系已经到了不能回头谈判这种协议的地步了。越南正冒高风险企图争取国际与区域对它的支持,但事实是它最终可能一无所有。

南中国海主权争执各方的强硬立场是短视的,也无可避免地将加剧区域紧张和不稳定。如果接受在处理海域与其资源上必须进行功能性合作,各方可能都是“赢家”,目前的方式只能造成“输家”。从地理现实来看,直线的海域划界在部分地方是不可行的。因此,独自享有海洋资源也是不可能的。

以目前的情况来说,功能性合作不但是有利的,而且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九部分对像南中国海这样的半封闭海域的规定,也是必须采取的行动。在各方冒着出现“赢家-输家”的结果,继续坚持各自的主权声索时,这个义务被遗忘了。

责任编辑:自然
来源: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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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