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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节日病”要“治标”更要“治本”

2014-04-19 02:11:27 作者: 杰戈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近日,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发出通知,就“五一”期间,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提出明确要求。

近日,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发出通知,就“五一”期间,中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节日期间不正之风提出明确要求。

十八大召开以后,中办、国办、中纪委先后发布多个通知,对于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均明令禁止。尤其在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中纪委等部门又多次发出通知,要求狠刹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公款旅游之风。这无不证明了整治“节日病”已成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厉行勤俭节约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成为当下营造清廉氛围的“规定动作”。笔者认为在整治“节日病”要“治标”更要“治本”。

所谓“治标”就是要加大“节日病”的查处力度。一方面可以通过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对那些在节假日期间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礼金礼品等违纪违法事件进行举报,并对这些目无纲纪、顶风违纪者进行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另一方面还应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在节假日期间加强敏感场所的监督检查,积极寻找违纪违法情况线索。对于曝光和发现的这些“节日病”更要及时处理并进行曝光,给广大党员干部以警示。

所谓“治本”,就如本次中央直属机关纪工委的《通知》所要求的,各级党组织应该加强清正廉洁过节的宣传引导,营造遵纪清廉的氛围,提高党员干部清正廉洁过节的思想认识,自觉抵制“节日病”,从源头上杜绝“节日病”的发生。

中国素有“礼仪之邦”之称,节假日礼尚往来也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但这并不能成为“节日病”的保护伞,这需要我们广大群众和党员干部共同努力,营造廉洁过节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沙枣花
来源: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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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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