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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城镇化不是推着农民“上楼”

2013-12-10 00:56:46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通过转变生产方式、完善公共服务等措施来让农民主动留下,成为真正的市民,而并非将农民被动“搬”进城市里。“就地城镇化”为新型城镇化改革提供了一个重要样本。

近日,在由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和中国金融信息中心联合主办的一场研讨会上,多位业内专家就“海盐样本”展开了讨论。作为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浙江省海盐县以解决“人”的城镇化为突破口,探索“就地城镇化”,为新型城镇化改革提供了一个重要样本。

“就地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向大中城市迁移,而是以中小城镇为依托,通过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发展社会事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变生活方式,让农民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也就是说,“就地城镇化”是通过转变生产方式、完善公共服务等措施来让农民主动留下,成为真正的市民,而并非将农民被动“搬”进大中城市里。

近些年,一些地方为了追求表面城市化率,搞大拆大建、推着农民“上楼”。结果,发展过程中过度依赖房地产,缺乏产业支撑与市场吸引力的新城,出现“村村是楼房,处处是空房”的景象。与此同时,农民大量进城还引发了农村空心化、留守人群等问题。这些质量较低的“异地城镇化”不仅提高了城市化发展的风险,还造成了城乡差距扩大,城市乡村二元格局日益固化。

海盐县的“就地城镇化”,通过三项举措试图破解这些难题——确权、赋能、同待遇。以产权制度改革来激发农村活力,保障和增加农民的财产权益,让农民主动留在小城镇;让农民更好地进入第二、三产业就业,人口的聚集又可反哺产业发展,通过转变就业方式使农民真正融入城镇;“社保全覆盖”促使农民实现了生活方式的转变,海盐县已基本实现教育、卫生、社保、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从表面上看,这些措施对于直接推动城镇化,并没有修路、盖楼那么明显,但正是这些措施的逐步推进,城镇化才能在以符合农民利益和市场原则的基础上自然生长。

“就地城镇化”作为一项成功的探索,让我们看到了城镇化发展需要“以人为核心”“以市场为推动力”,这对很多地方推进城镇化建设也有启示意义。“就地城镇化”推动了海盐县的发展,为新型城镇化提供了一个参考样本。未来20年,我国将有3亿多农民和2亿多农民工转化为城镇居民,要实现城镇化发展目标,显然也不能依赖单一路径和模式。只有因地制宜,以人为本,顺应民意,才能实现由“乡土中国”向“城市中国”的顺利转变。

责任编辑:杨杉
来源: 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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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