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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费医疗制度理应加快退出历史舞台

2013-11-19 00:17:10 作者: 魏文彪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公费医疗制度正逐渐退出历史舞台。记者日前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今年又有部分省份取消了公费医疗制度并将国家工作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公费医疗范围已经缩减至个别省份。(11月18日《经济参考报》)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内,公务员都享受公费医疗制度。由于享受公费医疗,看病不用自己掏一分钱,结果导致在许多公务员身上出现过度医疗现象。如有些公务员小病大治,开药尽可能挑贵重药品开,无须住院治疗也要住院等等。有些公务员甚至连家人与亲戚的医疗费也拿到公家报销。凡此种种乱象,造成财政资金巨大浪费,给各地财政带来巨大压力与沉重负担。

另一方面,公务员不参加医疗保险,不用缴纳保费,看病却不用花费一分钱,而广大一般城镇职工需要自己掏钱缴纳保费,所能享受到的报销比例却要比公务员报销比例低许多,这无疑也是一种有失公平公正的现象。显然,唯有尽快全面废除公费医疗,将公务员群体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当中,实现公费医疗向城镇职工医保并轨,才会有利于减少财政资金浪费,促进医疗保障领域的公平公正。

据报道,早在1998年底,国务院就公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截至去年年底,已有北京、重庆、山西、吉林、浙江、安徽、福建、湖南、广西、四川、新疆等24省区市实现了公务员全部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而从1998年底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15年,目前仍有7个省区的公务员没有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这显然是一种不应有的现象。

而少部分省区所以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实现公务员参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根本原因显然是因为相关既得利益者不愿意失去既得利益,因而对废除公费医疗采取抵制与拖延的态度,并由此而导致这些地方的公务员医保改革迟滞。

虽说“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但是改革从来都是在破除利益阻扰情形下得到推进的,三中全会做出的《决定》也已经定了调要“全面深化改革”,因此,有关方面有必要通过加大监督与监管力度,对那些拖延公务员医保改革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员实施问责,力促那些至今没有实现公务员参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地方加快推进改革,尽快实现公费医疗向城镇职工医保全面并轨。

责任编辑:黄敏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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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