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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连奎:美国是个民主国家吗?(2)

2013-09-01 12:47:00 作者: 高连奎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格里代表更是炮轰民主:“我们所经历过的罪过,都是源于民主过于泛滥。人民并不缺乏德行,但总是受到假装爱国的人蛊惑。马萨诸塞州的经历证明,一引动人精心炮制出各种虚假报告,到处传播,老百姓每天都被误导去做些最作孽的事,说些最作孽的话,这些虚假报告又无人可以当场揭穿。一个主要的罪过,是说要对政府雇员实施正当程序,仿佛把公仆都饿死才是民主的极致……”

代表中最倾向民主的乔治.梅森代表也承认,“我们过去是太民主了。”

在今天的人看来,“民主”与“共和”的意思都差不多的,但是在制宪会议期间,代表们却非常在意两者之间的不同。 为何美国的国父们会如此强调“民主”与“共和”的区别?这是因为在当时,依照《民主邦联条约》建立起来的高度民主的邦联政体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各种动乱势力都打着“民主”旗号来发动动乱。

美国开国元勋们对民主的深恶痛绝,以至于《美国宪法》只字不提民主、反而明确宣示美国是共和政体的原因。据载,历时3个月的美国立宪大会结束时,一位女士当众问富兰克林:“博士,你们为我们设立的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富兰克林毫不迟疑地答道:“是共和制”

其实“民主”和“共和”两个词分别来自于希腊语(democracy)和拉丁语(republic),民主是指古希腊的那种直接民主制,共和主要指的罗马的政治制度,主要是指贵族和君主分享权力。

其实直到现在,美国人也非常清楚,他们的政体是共和政体而非民主政体,1961年9月17日的宪法日,美国约翰.罗伯特协会的创始人罗伯特发表了题为“共和与民主”的讲演。他的名言是:“这是共和,不是民主。让我们保持共和政体的方向!” 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和玛丽警醒民众:“无论何时,何地,何人,立宪大会都没有官方声称美国是民主政体。”

美国国父们对民主的芥蒂,不仅表现在语言上,更表现在对权力的设计与分配上:最先表现在对总统权力的加强上,其目的就是使行政系统获得主导地位,美国总统的权力设置是以英国国王乔治三世、法国的路易十四等为原型的。就权力的集中程度而言,美国国父们非常坦率地承认,美国总统“与英国国王有类似之处,它也同样类似于土耳其皇帝、鞑靼可汗”。

责任编辑:李卫公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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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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