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观点 / 时政社会 / 正文

张敬伟:吴虹飞被释与社会戾气缓释

2013-08-02 17:06:08 作者: 张敬伟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女歌手吴虹飞在7月21日的微博上发表“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建委。”这条微博引起了很大争议。事后,吴虹飞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警方刑事拘留(本报曾报道)。昨天,吴虹飞的辩护人发布消息称,吴虹飞已从看守所转至拘留所,并将于8月2日被释放。(8月1日《京华时报》)

女歌手从刑事拘留变行政拘留,就要被释放了。对吴虹飞而言,不管她对此事的公开表态如何,但渴望自由之心,是其有生以来最为急切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作为成年人,不管是公众人物还是庸碌众生,都必须为其言行负责。就吴虹飞而言,她公开的危险言论已经逾越法律底线,若有关部门听之任之,自有渎职之嫌。但是公众亦明白,一个弱女子的吴虹飞,她言行合一的可能性也极小,不可能真的去“炸”她所詈骂的那些公共部门,只是徒发怨气一抒心中不平而已...

吴虹飞被刑事拘留是符合法治逻辑的,当然专业人士亦可不同解读。从情理因素言,吴虹飞变行政拘留并交予罚款也是可以理解的。

此事的教训是,吴虹飞应该谨言而非妄言,言论自由和恣肆言论是有区别的。不管吴虹飞遭遇过多少的不平,或者说是为别人鸣不平,但以暴易暴(不管是言论暴力还是行动暴力)解决不了问题,只会导致社会紊乱,暴戾之气延烧蔓延,这不是法治社会的要求,更有悖于平和的生活方式常态。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冀中星的公共暴力自残行为还是吴虹飞的言语暴力,背后都有深刻的令人深思的“合理”原因---加上“引号”并非基于否定,而是提请舆论和涉事的相关部门,正是由于社会治理的不公和法治实践的偏差,让冀中星和吴虹飞产生反社会心理。一味惩戒和谴责冀中星和吴虹飞无助于社会戾气的缓释,反而会导致社会逆反情绪的发酵与累积,形成更为可怕的暴力循环。

因而,同情和承认冀中星和吴虹飞不合理言行的“合理”因素,在依法处理他们的同时,不能忽略了对造成他们暴力言行的始作俑者的惩戒。而且亟需厘清,始作俑者才是大恶,必须以法治常态来矫正之。大恶之不除,社会不公的土壤还在,就会时时弥生社会戾气,从而诱发暴力乃至群体事件。

在舆论多元的社会情态下,人们对弱者往往是同情的,哪怕他实施了反社会的暴力行为和语言暴力。因为人们更乐于相信,某一个体的反社会言行之果,都存在着社会不公之因。个体暴力是由普通的社会不公逼迫所致---再极端一些,就是所谓的官逼民反。舆论场中,就笼罩着如此的民意氛围,而且还有相当的精英舆论在引领主导。

这是现实,不可否认。社会舆论的载体形式,基于开放网络而全民化,每个人都是大众舆论的传播者,都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都能够释放出感性的社会评价...因而,舆论场只能疏导而无法堵绝。涵养理性的舆论场,缓释社会戾气,才能避免极端言行。然而,理性的舆论场,要靠理性的社会治理来支撑。

转型期的中国社会,面临着诸多问题,譬如阶层分野带来的利益不均衡和分配不公平,比如权力不自谨和资本太嚣张,还有法制和法治的不同步不协调,更有权力思维滞后于上权利意识的偏差...看上去中国社会矛盾激化,实际上是每个国家都曾经历过的瓶颈阶段。中国社会要转型,公共治理要提升,公民素养也要升级,才能形成和谐氛围消弭暴戾之气。

责任编辑:李卫公
来源: 作者博客
看完这篇文章有何感觉?已经有0人表态
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