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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海不归的自白:你在英国的语言

2013-06-26 10:35:01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今天再次听到《酒干倘卖无》,这是台湾电影老歌。现已成为我的遗憾,遗憾之一是,我没有从爷爷那里学到闽南话。更大的遗憾是,我已经没有机会求证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网络上有很多考证,我觉得最好的考证,是亲口问爷爷,他告诉我最准确的意思。

方言社会

在英国,语言一直是我关注的问题。由于工作的关系,我换过很多地方,

对于英国方言复杂,我基本上停留在对口音(accent)的知觉上面,对于更加复杂的用词,还处在观察了解阶段,但是即使口音,也耗去了这么多年的时间去了解和发现,近年来才有所领悟。

在布里斯托,有自己的方言,我刚到英国,朋友就告诉我了,最大的特点是把很多th发成了f,比如I think,仔细听本地人说的I fink。至于伯明翰,那是著名的喜剧口音的来源,有点范伟的普通话口音,这类喜感很强的口音,还有一处,就是利物浦。

有一次,我接到一个利物浦公司打来电话,短短五分钟不到对话中,我强忍住狂笑,把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告诉对方。据说利物浦方言,在英国是商用信用很低的口音,你可想象一位满嘴“咋得咧,俺们那旮沓”大哥给你播报半个小时的新闻联播,或者来自天津的爷们,冲着你朗诵一首,“棉朝达咳,蠢暖划开”。

至于现在的纽卡斯尔方言(Geordie),已经成为我自己与初次见面的当地朋友必须的谈资。对方一般都是自豪的很,告诉你如何到酒吧,对着酒保,很彪悍地来一杯bir,而不是规规矩矩的beer,而且注意当bir出口之后,一定要保持那嘴巴适当歪斜,中度张开三秒钟。

其实,这些地域造成的方言,还不是最大的问题,社会方言才是关键,所谓社会口音,就是因为个人背景、教育状况造成的语言差异。比如牛津音或者Queen’s English,前者对我来说,确实特别好听,吐字清晰,每个末尾的辅音,都像饱满的元音一样,悦耳地敲击你的耳膜,即使没有听懂,你都不好意思让别人再重复一遍,错就错在自己。这些英国上流社会的口音,特别是当你自信不足的时候,成为打折季节买来的名牌一样,必须要配一两套,以应付特定的场合。

我的室友常常推荐我去学习一个演员的口音,他叫David Niven。可惜,我还是时时露怯,在三板斧的上流社会口音之后,中式口音就绵延不断,从英格兰乡间小路,明媚悦目的视野,转到拥堵的市中心路况,只用几分钟。于是,我基本上还是坚持本色说话。

其实,口音对我造成的困惑,并不大。最大的压力,是我的将来要和曾笠说什么话,中文,还是英文?

双语人生

国内博客作者王小峰,曾经讽刺过国外来的人,时不时丢几个英文单词,问题是那些单词都是他懂的,比如“能不能给我张paper?”

其实,这情有可原。因为常用高频词汇,才会难以自抑地冒出来,可以理解,不要歧视。如果有三十出头的海归动不动和你说,“the day before 昨天,我lick了几口一种冰激凌,好yummy啊”,那十有八九不仅在装,还有扮小清新的嫌疑。

更为糟糕的局面是这样子。当一个孩子在英语环境中,从小成长。我曾试图教曾笠几句唐诗,“床前明月光”,“离离原上草”,“鹅,鹅,鹅”,往往只用开篇头一句,曾笠先是傻笑,进而毫不客气地冲我咆哮,“NO!”。也许所谓的朗朗上口的唐诗节奏,对他来说,就好像利物浦口音一样异样好笑,这让我很伤心。

我最后问,“曾笠,你想学习吗?”

“NO!”

“你想玩吗?”

“YES!”

在身边,越来越多的华人朋友,会遭遇到这个问题。孩子英语的爆发式增长,与你迷失在英语和汉语之间的生活,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而且在我研究的领域里,双语儿童导致的语言障碍也形成了一个日渐庞大的研究课题。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再世为人”的经历。通过孩子的生活,我经历了一个从来没有了解过的社会,从食品安全,到社交礼仪,甚至到为人处世的方式。最近我自降智商,在学习一本三岁儿童的书,叫My First Body Book: Head to toes。原来骄傲神气叫snooty,splinter是肉中刺 ,蹒跚学步叫wobble。

不是会看英文文献,在实验室里写写公式,见面hello,再见bye-bye,就叫双语。双语的人生,再世为人的海外生活,日渐被遮蔽的母语,你伤不起啊,有木有?

责任编辑:godstear4u
来源: 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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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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