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台后国民党当局在琉球问题上的政策演变
钓鱼岛自古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从目前已经发现的众多历史证据以及相关研究来看,这点毫无疑义。[1]
钓鱼岛位于中国东海的大陆架上,是台湾的附属岛屿,由现今台湾省宜兰县头城镇管辖。无论从水体环境还是从海底地质构造方面看,钓鱼岛列屿都是台湾诸岛与中国大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在与琉球群岛的关系上则不具有这种整体性和毗连性。[2]
琉球群岛,原本是独立的岛国,自明代起向中国朝贡称臣。1879年,日本强行吞并琉球,将其改置为冲绳县。1895年1月,日本窃据钓鱼岛,并将其划归冲绳县管理。可以说,二战前日本对钓鱼岛的占领是非法的。现今,中日两国在钓鱼岛领土主权上的摩擦不断,日本方面声称拥有钓鱼岛主权的论证,不外乎二战前的“无主地先占说”和二战后“托管归还说”,这两者都涉及到琉球的地位问题,可以说琉球的法律地位对钓鱼岛主权归属有着重要的影响。正如郑海麟所认为的那样,“欲明钓鱼岛的主权归属问题,首先必须从琉球交涉问题谈起,因为从历史上看来,钓鱼岛与日本吞并琉球和侵占台湾有关”。[3]
对于战后国民党当局在琉球问题政策演变的研究,目前仅限于1945年抗战胜利至1952年,现有的成果认为,战后国民党政府希望能够将琉球主权收归中国,但在直接收回无望的情况下,只能同意由联合国托管;但另一方面国民党政府又暗中制定了逐步收复琉球的长远规划,寄望于琉球革命同志会来达到收回琉球的目的。[4]
而国民党迁台后至1952年前,其“外交部门”对争取琉球主权无能为力,只能将其作为对日交涉的工具。[5]
实际上,1949年国民党当局败退台湾后,直至1971年美国与日本签订《归还琉球协定》,国民党方面在琉球归属问题上既延续了收复的原则,也根据现实的情势变化,被迫做出相应的调整。本文以国民党文化传播委员会党史馆档案为中心,对国民党当局迁台后的琉球政策演变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