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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仁: 征地补偿,不妨用金钱量化权利

2013-01-04 11:09:13 作者: 安庆仁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因此无论是从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思考,还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长治久安的观点出发,国家都必须果断的下决心,重新设计征用农民房屋和田地的各项政策。

中国安置失地农民的政策是两条腿走来,即货币补偿或就业安置,从表象上看似乎很完美,但事实上该政策远不像我们当初设计时预想的那样合理。

第一、货币补偿存在滞后性。例如河北武安市立交桥征地补偿,补偿标准是2002年定下的,现金发放到农民手中则是2007年的事情,五年间人民币在不断贬值不说,单说房价就暴涨了数倍。这种补偿与其说欺骗到毋宁说是在明抢。

第二、补偿款层层克扣,而且还未必能直接到农民手中。很多地方的政府不是把钱直接发给农民,而是交给村委会,村班子常常以怕农民乱花钱代农民保管的借口,将补偿款存入私人账户以赚取银行利息及人所共知的回扣。

第三、就业安置基本就是个幌子。企业改制后国企所剩无几,就连转业干部和退伍兵都安排不开,又怎么能够安置天文数字的失地农民呢?而民营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即便安置一些失地农民,大多也是与政府合谋做的扣,过上三五个月就把这些农民辞退了。

第四、失地农民虽然按政策规定拿到了城镇户口,但身份待遇上其实还是农民,众所周知,当今中国社会利益部门化是必须承认的现实,无论哪一个部门都不愿意让自己的既得利益受损,因此这些失地农民尽管拥有了城镇户口却无法享受相应的待遇。

既然征地会让农民吃大亏,农民当然要强烈抵制,尽管这种抵制还没有演变成跨乡镇的集体行为,但此起彼伏的暴力冲突已经露出危险的征兆,倘或我们对此麻木不仁视而不见,就算我们不会重蹈历史的覆辙,但持续不断的群体性事件,必然会影响我们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并由此导致中国社会真的出现阶层大裂解,这绝不是危言耸听。同时我们还要看到,大量失去组织管理的“四无”农民在城市的存在,这件事本身就对社会构成了一个巨大隐患。

因此无论是从维护农民利益的角度思考,还是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长治久安的观点出发,国家都必须果断的下决心,重新设计征用农民房屋和田地的各项政策。在补偿中政府必须树立吃亏意识,不要担心给农民多了政府会受损失,事实上政府多给农民一些补偿,最终占便宜的还是政府自己,这些农民进城后安居乐业,一者政府不必每年投入巨额维稳经费,二者不用担心社会治安不好,三者这些改变了身份的农民,会用手中的钱在城里投资创业,无形中提高了城市人口的就业率。

受制于方方面面的因素,诸如养老金、社保金、公积金、医保等待遇问题,实际操作至少暂时没有可行性,因此就笔者的观点看,不妨用金钱量化权利,多多给钱一次性买断式的补偿,绝对是眼下最好的方法。

责任编辑:仲燕
来源: 博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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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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