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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勋:收入不应是分配的结果

2012-11-28 11:14:11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里,大部分人的收入都是自由交易的产物,不是任何人或者组织“分配”的,更与政府没什么关系。

时下,人们热衷于讨论“收入分配”,大都认为中国必须尽快进行收入分配改革,因为这是缩小贫富差距的关键。

这种讨论和对策隐含的假设是,收入(应)是“分配”的结果,只是原先的“分配”不公平,所以应走向更加公平的“分配”方式。但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理解收入和解决贫富差距的错误思路,因为收入不应是“分配”的结果。

在一个市场经济社会里,大部分人的收入都是自由交易的产物,不是任何人或者组织“分配”的,更与政府没什么关系。如果一个人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受到消费者青睐,他(她)的收入就会较高;相反,如果一个人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不受消费者欢迎,他(她)的收入就会较低。

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公务员或者公职人员的收入可以被认为是“分配”的结果,因为他们的收入来自纳税人,并且是经过公共选择的过程由民选的立法机构确定下来的。如果讨论“收入分配”,似乎只能针对这些公务员或者公职人员的收入而言,与其他人没什么关系。

只有在一个计划经济社会里,才适合在普遍意义上讨论“收入分配”问题,因为那里所有人的收入都是分配的产物。不要说收入,那里的一切几乎都是分配的,无论是粮食、猪肉、鸡蛋,还是衣服、职位、工作等,都是由政府分配的。那里的人群被划分为三六九等,各种物品都是根据这种划分进行分配。即使一个人能力再强、再勤奋,他(她)得到的收入也受制于政府的分配。即使一个人不喜欢某个工作,他(她)也只能服从政府的分配,否则,他(她)就得失业,就没有收入。从这个意义上讲,计划经济就是“分配经济”,几乎一切都由“看得见的手”分配,一个人的命运就由这种分配所决定。

而当下中国实行的既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也不是完全意义上的计划经济,而是一种半计划半市场的体制。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虽然在一些领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市场化,但金融、石油、电力、电信、铁路、教育、医疗等诸多行业几乎完全垄断在政府手里,“看得见的手”不断干预价格和交易。这种经济形态反映在收入格局上,主要的体现就是垄断国企工作人员(尤其是管理层)以及手握权力的公职人员收入较高,而众多的私企打工者和数亿农民收入则普遍较低。

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印证了这种判断。譬如,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年均工资为42452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则只有24556元;收入最高的为国有金融行业,其职工年均工资为91364元,而收入最低的则是私营农林牧渔业和“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单位,分别为19223元和11738元。

不难发现,带有“国”字头的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企等)收入大多比较高,而带有“私”字头的单位或者群体(小型私企、个体户、农民等)收入则较低。

如何改变这种状况?首先,应当致力于减少“国”字头的单位,减少那里的职工,减少依靠“分配”获得收入者的数量。比如,全国有近700万公务员,很多的单位都是人浮于事,甚至有一些人长期“吃空饷”。

虽然一些公务员的收入看起来并不高,但如果算上他们享有的各种福利(比如福利分房、午餐免费等),其收入高于大部分群体。再比如,中国的事业单位有近130万个,职工约有4000万人,其收入比私企员工、农民等人群高得多,其享有的福利虽然不一定比得上公务员,但远远好于大部分私企员工。垄断国企就更不用说了,其职工是名副其实的高收入群体。

要想缩小贫富差距,应该大大减少公务员的数量,并让他们的收入受制于民主立法程序,而且要公开透明。试想,如果公务员的收入不是那么高,福利不是那么好,而且还得晒在阳光下,还有多少人会挤破头皮去考公务员?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公务员的“下海潮”,不正说明那时候公务员的待遇没有那么好么?同时,对于具有中国特色的“事业单位”,要么大大减少,要么推向市场,转变为私人企业。一些事业单位既获得大量的财政支持,也可以自行盈利,简直是两头“通吃”。

其次,应该变革或者废除那些阻碍低收入群体致富的制度或者政策,尤其是户口、土地、金融、教育等领域的歧视性制度。比如,这个社会中收入最低的最大群体是农民,为何他们不能致富?难道是因为他们不如其他群体勤劳?难道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如何致富?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他们之所以不够富裕,之所以吃苦耐劳却依然贫困窘迫,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有大量的制度或者政策阻碍了他们致富。他们耕种土地,却不拥有土地,因而无法对土地进行长期的投资,无法扩大再生产。即使一个农民具有企业家的才能,他(她)也无法抵押土地获得银行贷款,更无法卖掉土地获取必需的资本。农民的土地既不能抵押,也不能买卖,不过是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所说的“死资本”,而不是“活资本”。

一些人认为不能让农民拥有自己的土地,否则他们会轻易卖掉土地,进而导致流离失所和土地兼并。这种看法不仅蕴含着错误的假设——农民是不理性的或者不如其他群体的人理性,而且是对经验和历史的随意歪曲。

除了土地制度之外,粮食政策、户籍制度等也都阻碍了农民致富。长期以来,国家严格控制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粮食,计划时代奉行“统购统销”,农民只能把粮食卖给国家,不允许粮食的自由买卖。现在,粮食的自由交易同样受到控制,几乎不存在真正的粮食市场,而且粮食的价格也受到管制。

虽然其他商品的价格在过去三十年都翻了几番,但粮食的价格扣除通胀因素之后几乎没有上涨,其他的农产品也好不到哪里去。如此低的农产品价格,农民怎么可能富裕起来?很多人担心农产品价格高起来之后影响城市居民的生计或者生活质量,可是,这不是为了一些人(市民)的利益而牺牲另一些人(农民)的利益吗?

虽然户籍制度不只是歧视农民——小城市居民也会因户口而受到大城市居民的歧视,但农民无疑是这一制度的最大受害者。大量的农民来到城市里打工,虽然他们也要交纳各种税费,但他们几乎不能享受那里的公共服务。

由此可见,解决贫富差距的关键在于,跳出收入由“分配”决定的思维,减少权力对收入的影响,减少食税者的数量,破除行政垄断和不当管制,变革或者废除那些阻碍人们致富的制度。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宋歌
来源: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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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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