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观点 / 时政社会 / 正文

寒竹:西方崇尚平等中华文明等级森严是误读!

2012-11-02 15:38:38 作者: 寒竹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在中国历史上,秦王朝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是一个划时代的标志。此前,土地私有化的出现和庶民的析产继承制度已经把中国民间社会逐渐演变为一个富不过三代、难有豪门大户的平民社会,而郡县制的出现则进一步把平民的流动性扩展到政府的结构,一种理性化的国家管理组织结构开始出现。至此,中国从西周传下来的传统世卿世禄的血缘等级社会终于消亡,平民社会成了中国社会的主流,一个扁平化的文明形态基本形成。反观西方社会,基于血缘的等级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这种等级模式一直延续到18、19世纪。

 

中华文明一直被误读为一个等级森严的东方专制社会,而血缘等级制度持续了两千多年的西方文明反被解读为一个崇尚平等的社会。对中西方文明差异的误解莫过于此!

如果把中国的中古文明与西方的中古文明相比,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中国是一个平民主义强烈的扁平化社会,而西方则是一个贵族意识强烈的等级社会。前者的模型犹如一张平摊的大饼,后者犹如一座金字塔形的梯田。

中华文明大致孕育于春秋战国之际,定型于秦汉两代。而后经过隋唐两代的完善和强化而达到古代文明的巅峰。在构成今天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有三个重要的历史变革或制度摧毁了类似西方中古文明的那种贵族政治制度基础,即春秋战国时的土地私有化运动,析产继承制度的形成,以及郡县制的形成。

土地私有化导致人员流动和土地流转

大约从公元前600年前后开始,中国社会由于内部频繁的战争而出现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以土地私有化为基础的平民运动,这场平民运动最终导致井田制和传统血缘等级制的崩溃。“井田”一词 ,最早见于《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据说夏代曾实行过井田制,商、周两代的井田制是承袭夏制而来。但是,井田制的鼎盛期是在西周。周武王伐纣后的分封诸侯,周公分封71国,其中53国都是姬姓氏族。全国分为公、侯、伯、子、男五种诸侯,再下面是附庸。周朝的井田制,主要是作为各层封建诸侯的俸禄等级单位,同时也作为控制庶民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去继承。

从社会结构上看,井田制是西周封建制的基础,每一级分封的诸侯都以授封的土地为爵位和经济收益的基础。要维系这种层层分封的等级制度,土地一定不能够进入市场买卖,因为一旦土地成为商品进入市场,各级拥有采邑的诸侯必定在市场中分化,最后一些贵族将会失去土地而无法在经济上自立,整个西周封建制必将崩溃。

但是大约从公元前600年前后的春秋时期开始,各个诸侯国之间开始出现频繁的战争争夺土地。各个封建贵族的土地虽然不能进入市场买卖,但对土地进行武力争夺仍然引起封建贵族的分化。一些武力强大的诸侯土地越来越多,而在战争中失败的诸侯则逐渐丧失自己的祖传的土地。与此同时,铁器的使用和耕牛的推广使得生产力大幅度提高,许多贵族开始在井田之外开垦荒地以种植粮食,私田开始大量出现。由于战争导致的土地兼并和井田外荒地的大量开垦,各个诸侯国原有的税收制度开始失效。旧的税收制度是按井田征收田赋,贵族通过战争抢夺的土地和井田外开垦的私田都可以不用缴纳田赋。在这种情况,各国开始变革土地制度。公元前594年(鲁宣公15年)鲁国宣布实行“初税亩”,向每户实际耕作的田亩进行征税,不管公田和私田。这样一来,实际上是承认了土地私有和买卖兼并的合法性。公元前350年,商鞅在秦国变法,“废井田,开阡陌”。至此,井田制基本退出历史舞台,土地私有在中国正式法律化。这种土地私有化的制度一直延续到二十世纪中叶中共主政时期的合作化运动前夕。

土地私有化直接导致公、侯、伯、子、男的层层分封制度的瓦解,人员的流动和土地的流转逐渐形成了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封建贵族和平民之间原来无法逾越的界限被土地的自由买卖所瓦解。这预示着中国开始从一个梯田式层层分封的贵族社会向无贵贱之分的平民社会过度。

责任编辑:godstear4u
来源: 观察者网
1 2 3
相关推荐: 中华等级文明
看完这篇文章有何感觉?已经有0人表态
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