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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毓海:共产党人何以超越康有为和孙中山

2012-09-18 08:31:06 作者: 韩毓海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历史已经告诉我们,这样的作风是怎么来的。现实也已经告诉了我们,失落了这样的作风,后果是怎样的。未来还将告诉我们,丧失了这样的作风,未来将会怎样。

(本文摘自韩毓海新著:《马克思的事业:从布鲁塞尔到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9月出版)

他在治河工地上的亲身经历,渐渐地使他开始想到他的村子而不是他自己的那块地,想到他的区而不是他所在的村子,他会进一步地想到他所在的县和地区,最终他就有了中国的概念……因此,你看到,我们不仅正在改变自然,而且我们也同时在改变我们农民的思想。

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毛泽东

为什么康有为的政治体制改革失败了?

康有为的《应诏统筹全局疏》是戊戌变法的纲领性文献。这一变法纲领的核心是官制——政府体制的改革(以今天时髦的词来说,就是“政治体制改革”)。康有为试图通过政府行政改革,使清政府的职能与现代西方政体接轨,他的这种思路被“政改专家”们沿用至今。

不过,即使当时的康有为也认识到:政治体制改革绝不是实行“三权分立”那么简单的事情,它也不单纯地表现为上层政府部门行政效率的提高,因为上层制度的设计(今天所谓“顶层设计” )总是依赖于基层能否有效执行,而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更进一步说,政治体制改革总是要落实为中央与地方、上层与基层之间的互动关系,总是表现为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双向妥协,而不是单纯地体现为上层命令与基层执行的关系。

实际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始终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命题。在“大一统”的帝国体制中,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往往被表述为“郡县”与“封建”之间的关系,而在长达几乎两千年的争论中所形成的一种基本“共识”是:国家行政效率的提升,必须依赖于地方的自主性与合作,过分的中央集权以及对于地方财权、政权和军权的剥夺导致的“地方无能”局面,将反过来极大地涣散国家的能力。南宋的改革家叶适在《外稾》中,便把地方权力被剥夺,视为宋代国家无法对抗辽金之关键。而钱穆对清代巡抚制度的批评之要义也在于此。他说:“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大国家,必需得统一,而实不宜于过分的中央集权。这在中国的政治课题上,是一道值得谨慎应付的大题目。……中央的监察官变成了地方行政官,这是一大缺点。而由军队首领来充地方行政首长,则更是大毛病。”[i]

康有为也同样看到了中央—地方关系这个关键性问题,因此,他提出:为了建立现代国家强大的上下整合能力,中央的“行政”必须与地方的“民政”相结合,而地方“民政”的基础,便也就是基层的士绅阶级。

康有为整合中央与地方、上层与基层的办法是:国之下设道,每道设民政局,道的内部每县设民政分局,由上层向下派官员,与宗族乡绅一起协同治理基层——这很类似于汉代的制度,即郡县首长往往是只身上任,办事人员皆从当地招募。当然,康有为的这样一整套现实制度改革方案,也是与《大同书》中所设计的世界公政府—州政府—基层度政府的结构是相对照的。而康有为的那本著作则深受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的影响。

康有为领导的戊戌变法以彻底的失败告终。而今天的“改革家”们之思路,实则也并无出乎康氏之右者,他们并没有去思考毛泽东在1949年曾经说过的话:“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那么,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在哪个方面超越了康有为和孙中山?为什么康有为、孙中山的改革和革命失败了?

毛泽东向历史和未来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中国共产党人刚刚走过28年的战斗历程,并即将开始建设新中国的“万里长征”,那时的毛泽东只有56岁,他采用的是个设问句,但也是一个宣言:

在过了几十年之后来看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就会使人们感觉那好像只是一出长剧的一个短小的序幕。剧是必须从序幕开始的,但序幕还不是高潮。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ii]

为什么康有为的政治体制改革失败了?一个答案是,因为康有为的体制改革触动了王朝内部既得利益集团的核心利益。但是,我们不妨继续追问:孙文的辛亥革命、国民党的国民革命不但推翻了清王朝,而且还换上了一个以美日留学生为主体的政府,如此一来,上层传统王朝向现代政府转变的阻力理应是没有了,那么,他们为什么还是失败了呢?另外一些先生会说,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捣乱破坏,是“痞子革命”阻碍了国民党的渐进改革进程。于是,剩下来的问题就成为:井冈山的那几条枪、太行山里的那么几杆旗,怎么就能够击溃被美国先进武器装备起来的国民党几百万大军?又是怎样的国内外不平衡社会结构,孕育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局面?究竟是从怎样的灾难深重中,方才迸发出强大的力量,足以“煽动”起遍布中国农村和基层的共产主义革命?

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垄断中国基层的宗法势力。而这恰恰就是康有为“会同治之”的合作对象,是蒋介石在《中国之命运》中大肆讴歌的中国固有之“美政良俗的基础”——“地方绅士”阶级。从戊戌变法到国民党的“国民革命”,其依靠的基层对象,也就是这样一个阶级。而这样一个阶级之所以会被依赖,首先就因为它是国家在地方的“包税人”,是国家在基层农村征收“皇粮国税”的工具,是国家财政金融的依赖对象和运作基础。

在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中期的近100年时间里,宗法势力在帝国主义冲击下的乡土中国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随着1840年后一轮接一轮军事战败,清政府面临着巨额赔款的压力,向地方和基层征要的任务空前加剧了,随之而来的是,作为“包税人”的地方绅士的权力空前加强了。国家分配的征税任务被士绅转移给处境更差的农人,从而使得村庄内贫富差距不断拉大,农民缴纳不起,就只有向士绅地主借贷,于是,高利贷取代了地租,成为地主阶级的主要获利手段,而一种以放债为业的“资本家化的地主”,即“金融地主”便在基层壮大起来了。不过,这种金融地主的角色,却又并非1840年以后的军事失利、国家财政困难的直接产物。

地方豪绅掌握“银根”的历史,起码要追溯到明代张居正“一条鞭法”的推行。随着东南沿海的地方豪绅在海外贸易中引进大量白银,“国税征银”的政策本身也就是国家向地方豪绅妥协的政策结果。随着“一条鞭法”的推行,地方豪绅一方面成为国税征收的组织者,同时,国家也将白银铸币权下放到了“民间”,白银就是这样被垄断到基层豪绅手中的。

国家财政困难、外国金融资本的冲击,都使得金融、货币问题成为清帝国所面临的头等大事。林满红的研究发现,货币金融问题乃是清代学术所面对的重大课题,其中,今文学派通常支持放任主义的货币政策,而古文学派通常支持干预主义,但无论哪种观点,都指向一个必然的困境:丧失货币主权、长期依赖海外舶来白银的清政府,同时还必须依赖国内“银根”的掌握者——基层豪绅。无论已有白银的税收还是新货币(国铸银元)的推广,都需要士绅来配合。[iii]

因此,起码从财政金融的角度看,明代以降的中国王朝,实行的乃是“官绅一体”的统治,而这就是明清时代500多年以来中央—地方关系的实质所在。正如瞿同祖所指出的:

中国士绅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他们是唯一能合法地代表当地社群与官吏共商地方事务参与政治过程的集团。这一特权从未扩展到其他任何社群和组织。……从士绅和官吏隶属于同一个集团(都是官僚集团的实际成员或候补成员)这一意义上讲,他们的权力直接源于传统的政治秩序。因此,尽管有正式权力和非正式权力的差别,实际上是同一个权力集团在控制社会。这个权力集团在公共领域表现为官吏,在私人领域表现为士绅。结果是,政治性基本权力就是政治中的主控权力。而且,只有那些实际或潜在拥有权力的人才可以进入精英阶层,得以参与治理活动。[iv]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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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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