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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声:给陈光标的爱国行动一些掌声 (2)

2012-09-07 07:40:00 作者: 辛声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爱国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爱国的方式和手段。不能因为中国的企业家在美国新闻媒体上刊登爱国主义的广告,就认为这是一种出风头的表现。

少数人将公民拥护政府捍卫国家主权的 外交政策看作是一种“爱国贼”的表现,认为只有批评政府才是爱国的表现,而拥护政府则是打着爱国的旗号卖国的表现。在这些人看来,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是政府的事情,公民个人没有必要出头露面。即使要表达维护国家主权的意愿,也应该体现在实际行动中,而不是采用广告的方式自我表现。

这种观点之所以令人匪夷所思,是因为他们根本不了解现代国家政治常识。公民在表达自己政治意愿的时候,不能面对虚无缥缈的国家概念,而必须面对 行使国家权力的政府机关及其官员。对于政府官员维护国家利益的行为给予高度赞扬和大力支持,非但不是卖国的表现,反而是一种爱国的表现。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可以批评政府的行为,但是,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政府和公民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不能因为政府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方面负 有法定的义务,公民就应该放弃自己的责任,不能公开表达维护国家利益的意愿。公民是国家的主人,公民有权利通过各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当然包括采用广告 方式在外国的新闻媒体上公开自己立场的行为。这不是卖国主义的表现,也不是越俎代庖。

爱国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条件,选择爱国的方式和手段。不能因为中国的企业家在美国新闻媒体上刊登爱国主义的广告,就认为这是一种出风头的表现。

国家、政府和公民之间不仅仅是紧张对立的关系,同时也是宪法所规定的三位一体。没有公民,就没有国家;没有政府,国家也很难正常运转。公民可以 要求政府在维护国家利益方面做更多的事情,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公民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方面的表现。公民可以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通过合法的渠道表达自 己的意见,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公民也可以采用刊登商业广告的方式,维护中国的领土主权。

中国公民批评中国政府与拥护中国政府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行为并行不悖,不能因为政府工作中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否定政府在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 完整方面的表现,更不能把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责任悉数交给政府,中国公民袖手旁观。公民在维护国家领土和主权方面应当发出自己的声音,在力所能及的 范围内中国公民应当为争取国际舆论的支持作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应该为中国企业家刊登广告的行为击节赞赏,因为这是中国公民意识觉醒的表现。中国现在需要的是负责任的公民,而不是摇头晃脑、冷嘲热讽的看客。现在部分人习惯于把对政府的不满转化为对公民的不满,他们迁怒于充满爱国热情的中国公民,试图以自己的“冷静”分析熄灭中国公民爱国的热情火焰。对待这些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屑一顾,让他们独自躲在角落里自怨自艾。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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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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