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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罗:应该严惩网络诽谤

2012-08-21 11:02:42 作者: 摩罗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扫除网络空间的邪恶,严惩造谣诽谤者,还网络世界一点正常、一点平常,已经刻不容缓。

因特网已经是社会的一部分,它像社会本身一样,空阔无垠,万象丛生,又比社会少了点自然与随和。它是一个人们抢着发言、抢着表达的地方,有时候难免放大人性中潜伏的阴暗和恶意。有人总结网络言论的特征:网上骂万恶的社会,网下过幸福的生活。也就是说,许多人利用网络的虚拟特征,尽情倾倒自己的罪恶与黑暗,使得网络环境远比社会环境恶劣。

刻意制造谣言、达到诽谤目的,是网络上常见的现象,颇有一些网民热衷于此。而且,由不同的网民发出的诽谤,往往具有某种聚焦效果,好像经过商量和部署的。这给诽谤和谣言染上了明显的政治特征。

比如,有的中国网民出于逆向种族主义思想,坚决否定当年中国人民抗日的正义行为,誓死为日本侵略军招魂。他们把中国的抗日纪念活动,与男女之事挂钩,以解构其历史正当性。有人极力为汪伪汉奸政府辩护,把汪精卫描述成圣人和民族英雄。甚至有人公然宣称,日本侵略军搞南京大屠杀,是解放南京。言下之意,中国人自己的任何政府都是不合法的,只有外国侵略军的刺刀才有资格统治中国。这种对中国人民抗击日本侵略的正义行为的解构与诽谤,完全突破了一国公民应有的“国家认同”、“民族认同”的底线,业已堕落为民族的敌人。

再比如,有的人故意捏造历史事实,以此误导受众思想,达到某种诽谤效果。有一个披着中国人皮的米国人说:为什么日本侵略军不轰炸延安?受众很可能沿着他捏造的史实,理解为延安与日军达成了某种卖国协议。而实际上,日军对延安轰炸达十四次之多。那个网民既然关注这个问题,不可能没了解过此一事实,既然了解实情,还故意这样误导公众,只能说是有意诽谤。

还有人把外蒙古从中国独立出去,归咎于毛泽东,口口声声谴责毛泽东卖国。实际上没有一个中国政府愿意出卖外蒙古,蒋介石政府为挽救外蒙做了许多努力,跟苏联进行了长久的博弈。蒙古早在1921年就仗着苏联的支持宣布独立,1945年蒋介石政府被迫承认其独立国家的地位。1961年蒙古国加入联合国时,中华民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具有否决权,但是蒋介石政府放弃了否决权。用外蒙古独立的事件来谴责毛泽东卖国,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事情。可是,否定毛泽东、妖魔化毛泽东,是这个时代越来越严重的一股邪恶思潮,为了达到妖魔化的目的,他们不惜用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等各种方式进行诽谤。

还比如,有的网民罔顾事实,对一些社会事件随意剪裁,误导受众憎恶他所憎恶的对象。任何是非分明的社会事件,都会出现混乱舆情。警察打死了劫匪,他说劫匪也是人,警察没打死劫匪,他说警察玩忽职守。法律要惩办诈骗若干亿的罪犯,他说这是糟蹋人权,法律放过了坏人,他说中国无法无天。中国出现了杀人案,他说中国体制有问题,美国一个月出现好几起枪击案,他说美国人民多自由。重庆公安好容易击毙了侵害10条人命的惯犯周克华,他先是说不应该击毙,后又说重庆警方很无能,周克华依然逍遥法外,甚至诽谤有功人员欺世盗名。这些人实在神通广大,颠倒黑白、播云覆雨的能力举世无双,你做什么他都能说成过错。

我就不大理解,中国的法律为什么对这些专事造谣、诽谤的妖孽如此宽厚、纵容?或许正如这些诽谤者所批评的,中国的法律的确太柔弱、只能任人捏拿?网上许多言论,一看就是恶意的诽谤,和刻意编造的谣言,我常常跟帖云:“此等妖孽,惟应刑法伺候。”可是这些诽谤者,不但不会遭遇法律的制裁,反倒一天比一天猖獗。最近三五个月,网络世界的谣言、诽谤日渐嚣张,以致于我上网浏览的时间日渐减少——子曰非礼勿视也。

近日得悉,韩国警方正在严惩利用网络空间诽谤他人的罪犯,似乎由此看到一丝阳光从东邻渗透进来。希望这丝阳光能够给中国的法律补补钙。扫除网络空间的邪恶,严惩造谣诽谤者,还网络世界一点正常、一点平常,已经刻不容缓。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四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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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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