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观点 / 影视书评 / 正文

自由主义视角下的社群会是什么样子?

2011-05-12 10:27:00 作者: 李公明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如果我们说,后李光耀时代的新加坡将呈现出更多对自由主义政治原则的接纳和运用,不会是没有根据的。问题在于,在集体主义传统意识尚远未厘清而威权主义强势话语仍然流行的时候,即便具有这种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善意结合的意向,仍然难以冲破笼罩在它们之上的权力禁锢。

新加坡社会学家蔡明发教授最近接受南都评论记者的采访,对话的主题是“社群主义能超越自由主义吗?”这个论题与当下中国思想论争关系密切,在思想观念的分野之外,新加坡与中国国情的区别与前景比较也是对话的主要关注问题。值得思考的是,蔡明发曾把新加坡追求的民主政治称为non-liberal communitarian democracy,记者在提问中译为“非自由的社群民主”,而蔡明发在回答的时候首先就这个概念作出解释:“你把它译作‘非自由’,其实我的意思不是‘非自由’,而是非私人、非极端的个人主义的社群民主,自由还是可以保存下来。”他强调在社群内部的自由信仰和民主选举不可废除,在新加坡也有很多竞争性的反对党;社群主义反对的是极端的个人主义。从这种概念之辨来看,新加坡式的社群主义并非以超越自由主义为目标,而是要建立与西方的自由主义有区别的价值体系和执政模式。实际上,新加坡社群主义对个人主义耿耿于怀的主要理由就是个人欲望导致个人权利膨胀,个人对社会不负责任。那么,自由主义从思想观念上如何回应社群主义的批评,其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都很值得探讨。

美国学者斯蒂芬·马塞多的《自由主义美德:自由主义宪政中的公民身份、德性与社群》(马万利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11月)主要面对社群主义的责难,也结合了在美国自由主义实践遭受的困境,试图从理论上证明自由主义并不与公民美德、建设社群等理想品质相矛盾。该书虽然写于二十年前,而且在近十几年来国内不少学者对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权利与善之间的优先问题等也有过很多讨论,但在今天马塞多的这本著作仍然有思考的价值。“社群主义者指责自由主义政治为了个人权利牺牲了友爱、社会稳定以及公民美德。”(第13页)这种指责也隐含在蔡明发教授对“极端的个人主义”的批评中,更是我们的舆论语境中最常见的。马塞多通过对麦金太尔、迈克尔·桑德尔等社群主义者观念的讨论,一方面提出这样的质疑:“对于自由主义的法律、权利与自由,社群主义者拿什么来替代?”(第17页)另一方面指出:“公民身份、美德、社群,这些自由主义理想可以在自由主义宪政的理想中找到位置,而对公众理性能力的基本的政治追求保障着自由主义宪政的理想。”(第37页)

在该书第二章,马塞多着重论述了自由主义与公众证明的关系。从自由主义政治和法治观念来看,运用政治权力的正当性需要向公众证明,“公众证明是自由主义者的一种努力,为的是在理性能力有限的人们中间推行批判理性实践。因此,自由主义者通常追求那种能够被理性的、道德与哲学志趣差别很大的人所广泛接受的证明方式。其目的在于得出一种理性的共识:在普遍多元化的社会里,既要理性,也要令人愉快”(第43页)。因此,“公众证明是自由主义的核心目标,它指引着自由主义者感到自豪的实践热情及政治制度”(第74页)。当然,公众证明还有很多复杂的内涵,如在他的论述中,“公众证明”似乎带有更多的哲学思考的意味,因此他强调通过公众证明而使哲学与公民结合起来。在这里顺带联想起来,如果抛开思想价值和言述目的上的根本差异,我们倒是可以想到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中期兴起的“工农兵学哲学”运动。《哲学研究》1965年第6期就是“工农兵哲学论文特辑”,都是基层工农兵群众学习哲学的心得经验,目的是要“把哲学从书本里和课堂上解放出来”。但是,这种通俗的哲学思考却以运动的形式通向了以通俗哲学为导引的对学术与生活施加的暴政,其关键就是在崇拜与盲从支配下的“哲学思考”完全不具备自由主义的理性、反思和批评的能力与可能性。

在第七章“自由主义诸美德”中,马塞多试图论证“自由主义学说能够为建设卓越的自由主义社群及自由主义美德提供令人满意的答案,同时对自己核心的政治信念——自由的中心地位、自由主义正义的优先性——也不致动摇。自由主义可以重新提出一度被认为处于自由主义政治学之外的话语:美德、公民身份、社群、人性的提升”(第240页)。这是该书的核心论题,与以往为自由主义的道德观辩护的论者相比,马塞多特别强调自由主义的美德观是建立在理性原则基础上、通过讲道理来获得认同与付诸实践的。也就是说,在自由主义之树上完全可以绽放出融合着个人权利与公共道德的“善之花”。马塞多认为这种“善”带有某些共同特征:比如,愿意“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愿意个人服从公正的法规;愿意劝说他人而非强制他人。这些既是自由主义的价值观,也是表现在个人身上的美德,因此作者可以说,“从自由主义政治的角度去考察人类事务,就是从一种道德视角去考察。”(第252页)更具体来说,“自由主义美德既是公民美德,也是个人美德。自由主义自治实践放大了自由主义美德:法治教导人们要自我克制,要尊重程序方式,要平等地尊重他人。”(第257页)从中国社会中的公民运动的实践来看,这种统一性不但存在,而且所具有的道德感召力正成为社会溃败过程中道德急剧滑坡的现实的有力抵抗者。因此,“现在我们就能看清楚,自由主义视角下的好的社群会是什么样子: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成员在自由主义美德方面表现优异,结果,这个社会以卓越的自由主义方式而繁荣。我们如何刻画这一不断繁荣的自由主义社会的特征呢?首先,它会为个性与社会多元性留下空间。它将是宽容的、开放的、充满活力的,它的成员将愿意尝试各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志向”(第262页)。

回到新加坡的社群主义民主实践,蔡明发认为在后李光耀时代,对政治的公开批评将越来越开放,还特别提到新加坡应该废除现行的游行集会法和国内安全法。如果我们说,后李光耀时代的新加坡将呈现出更多对自由主义政治原则的接纳和运用,不会是没有根据的。问题在于,在集体主义传统意识尚远未厘清而威权主义强势话语仍然流行的时候,即便具有这种社群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善意结合的意向,仍然难以冲破笼罩在它们之上的权力禁锢。

当代西方著名的社群主义理论家、被誉为“世界最受欢迎的老师之一”(实际上这可能是无法验证的)的哈佛大学迈克尔·桑德尔教授在他的著名公开课程“正义”中,通过一系列既是实际存在,但也是精心选择的真实的公共决策与个人行为选择案例来使听众置身于道德伦理观念的尖锐冲突之中。这一课程目前不但在网上广泛传播,而且在国内大学的讲堂上登陆。他的《公正——该如何做是好?》(朱慧玲译,中信出版社,2011年1月,似乎译作“正义”更符合通常的用法)与其说是提供了“该如何做”的答案,不如说启发读者选择思考的路径和反思思考的结论。他在书中列举的那些案例或命题,如在灾难过后提升物价的行为、为了更多人的安全而严刑逼供的正当性、向富人征税以帮助穷人的正当性、自愿要他人结束自己生命的法律审判问题、征兵制与志愿兵制谁更合理等等,都是以政治伦理上的公正性为其核心进行反复辩难。在当下中国社会在利益基础上的观念冲突日趋紧张、利益博弈日趋白热化的现实中,夸大理性思考和意见说服的力量固然是天真幼稚的,但是忽视思想交流、观念协商对形成公正舆论的重要作用,则更是虚无的和不负责任的。

责任编辑:任竟慧
来源: 四月网
看完这篇文章有何感觉?已经有0人表态
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科资源大厦南楼4层 水木汇咖啡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