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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共富路上“落子”抉择

2011-11-14 17:54:51 作者: 刘艳涛 评论: 字体大小 T T T

收入分配:共富路上“落子”抉择

■环球财经记者  刘艳涛

“不患寡而患不均”,几千年来,孟子的这一理念几乎成为所有阶层纷争、矛盾激化的节点。时至今日,因“个税起征点”的话题引发的一系列诸如提高工资收入、打破行业垄断等事关国民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众多议题,日益成为牵动中国民意神经的“敏感区域”。

东汉末年,张角创建太平道,主张均贫富,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据可查提出“均贫富”的人。之后在中国长达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以“平均主义”为核心的口号和诉求也成为自唐宋时期以来历次农民起义的显著特征,他们提出的关于政治经济要求的口号反映出社会发展不同阶段上阶级斗争的具体内容。

据《新唐书·黄巢传》记载,唐乾符二年(875年)六月至中和四年(884年)六月,山东冤句(今山东荷泽)人黄巢领导农民反对唐王朝统治,继王仙芝牺牲之后,高举王仙芝打起的“均平”大旗,与唐廷进行长期战争,虽被镇压,但其“均平”的口号深入民心并影响深远。

北宋淳化四年 (993年)王小波、李顺在四川发动农民起义时也曾说:“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北宋末南宋初,钟相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内部互称“爷儿”,体现不分贵贱的平等关系。对官吏、豪富之家,则坚决镇压,并通过“劫财”剥夺富室财物以实现“均贫富”的主张。

时至今日,无论是印度2010年4月的“丹特瓦达的枪声”还是现在正蔓延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因贫富和收入差别引发的暴乱和游行时有发生,形式多样。而这一切不安定因素都围绕着财富和地位的公平与否、两极的差别大小展开。

“当前,无论从微观还是宏观层面出发,无论从生产还是消费环节着眼,收入分配领域的公正与否,都是关乎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环球财经》编委梅新育向记者坦言。

中国社科院在日前发布的一本蓝皮书中指出,在中国,作为判断收入分配公平程度指标的基尼系数为0.47(GDP总量刚刚被中国超越的日本为0.25)。收入分配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三个阶段不同诉求

“判断经济工作和分配问题的得失标准,归根到底要看能否解放生产力。”新中国第一代国家领导人毛泽东认为,解放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是一切问题的根本。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在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改造之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发展经济成为中国当时的惟一重点。为建立一个纯粹、公平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平均主义成为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1958年下半年开始的“人民公社”是当时分配制度的显性标注。应该承认,尽管弊端明显,但这一分配制度在当时一定程度上为中国早期的经济恢复和初步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1978年,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领导人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突破,打破了平均主义和“大锅饭”,提出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制度,开启了改革开放新局面,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

“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最后达到共同富裕”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向。在这一政策的指引下,沿海的深圳、广州以及东部一些地理位置优越的地区优先发展起来,落后地区的人才和资源频频流向发达地区。

一时间,“南下”和“下海”成为潮流。尤其是作为改革开放试点的深圳,短短几年就从一个人口不足3万人的渔村,发展成欣欣向荣的新兴城市。而几乎在同时,邓小平也作出了“中国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问题”的前瞻性判断。

国际经验表明,当一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到某一历史阶段,往往会出现收入差距拉大的问题。如何破解“中等收入陷阱”,让更多人能够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是所有国家都会面临的难题。

24年后,邓小平的判断得到了证实,分配问题成为新时期必须面对的问题。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理顺分配关系,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积极性的发挥,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

2010年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发布公报,将保障改善民生及收入分配结构调整提升至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新高度,同时提出未来五年的务实发展目标。新近的“十二五”规划更首提“改善民生十大行动计划”和“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不低于GDP增长”等量化发展目标,让百姓“有钱花、敢花钱”。“如果中国的收入分配处理不好,改革取得的成果可能就会被冲倒,小平同志把它放到党和国家命运的高度看。”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坦言。

2011年不仅是中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开局之年。60年来实现国强民富,是党和国家一以贯之的前进方向,在这个方向的引导下,调整和理顺分配关系是维系这一目标实现与否的关键。

难下的棋子   

行业收入差距是我国现实存在的问题,也是考量中国能否实现共同富裕和判断分配是否合理的第一个问题。

“根本原因是劳动生产率差距和劳动条件不同,但还有开放经济的影响,行业垄断等因素又令这个问题变本加厉。”梅新育告诉《环球财经》记者,开放经济后,由于中国目前整体经济发展水平落后于西方,而某些与外部市场接轨程度较高的行业,工资水平率先与西方市场接轨,与外部市场接轨程度较低的行业,西方产业为寻求低成本转移而来的则接轨甚慢,这就初步造成了收入上的差别。

无疑,改善中国收入分配格局主要应从一次分配做文章。“经济全球化引起的行业收入差距、市场行情变动引起的阶段性现象,不是我们要过度反对的,那样做只会导致经济发展停滞,最终大家受损。”梅新育认为。对于行业垄断造成的行业收入差距,有一部分是要反对并努力解决的。因为某些行业垄断是为了更高目标或自然因素而必须实施的,如水务(自然垄断)、烟草(低成本获取财政收入并迫使嗜好者为此种不良嗜好支付相应社会成本)等等。为此,我们不得不承担一定程度的副作用。

“推进收入分配改革,不能企图去拉平人们在市场竞争中必然会出现的收入和财产差距,而是要正面揭示那些真正不公允地拉大贫富分化的主要垄断因素,其中还有灰色乃至黑色经济成分问题。通过变革和机制设计,改造不公平和不公正的因素。”燕京华侨大学校长、经济学博士华生向《环球财经》记者表示。在原有部分垄断领域有限开放后,一部分人捷足先登,成为新贵。2004年的“郎顾之争”中,在国企和集体企业改制问题上中国社会的草根与经济精英第一次形成了全面的对立,成为这种现象的鲜明例证。

“其次是自然资源,现在很多人说造成贫富分化的因素是腐败,其实更严重的是资本的腐败。”华生教授介绍说,这将造成既不增进经济效率,又不鼓励创新创造,极大地破坏社会公平的制度安排,扩大贫富差距的后果。在大资本和小资本之间,有资本与无资本之间,机会平等显然只是一个伪命题。除此之外,市场垄断寡头们尽享“批零差价”的规模优势,但寡头小则影响地方,中则影响社会,大则影响国际竞争格局中的国家利益,市场垄断就会更多地趋向寡头垄断。

在这种情况下,主张先加速私有化的言论抬头。“分国有股”也成为2011年初争论的焦点。华生认为:“单就分配而言,一旦这种主张成为现实,结果就会像我们在先前所有改制企业中看到的那样,转眼间变为原高管及其关联权贵的财富。倘若到那一步,中国改革之路的方向将无可预见。”

“也正是基于此,调节行业内收入分配差距必须多方并举,首先应努力提高收入落后行业劳动生产率,这是根本途径;其次,提升产业结构,让先进产业部门能容纳更多就业;第三,对某些垄断性行业薪酬水平实施一定程度的政府管制;第四,对某些因行情变动而受益的高收入行业实施一定程度的调控。”梅新育向记者仔细分析道。

其实,从需求结构角度论述收入分配不平等损害发展中国家经济前景的课题早有研究。巴西经济学家赛尔索·福塔早在1979年就在发表的《巴西发展模型》一文中提出,绝大多数穷国在经济发展初期收入分配高度失衡,这类国家对工业品的需求几乎全部集中在奢侈品上,因为穷人扣除食品和住房等生活必需品开支后几乎没有什么剩余。由于这样能够维持对只有外国企业才能生产的产品的需求,外国投资者很愿意保持收入分配失衡;统治阶层本身是这种格局的受益者,维护这种收入不平等的动机更强烈。

30多年过去了,从全球范围内看,赛尔索·福塔多的上述论述基本仍可成立。一个收入分配高度失衡的发展中国家,即使有幸进入经济发展第二阶段,掌握了绝大部分购买力的高收入阶层也必然更倾向于来自发达国家的时尚、高档、优质消费品,而不是本国属于中低档、质量也相形见绌的商品。

也正因此,“城乡收入差距扩大是我国收入分配不均的主要推动力,因此应将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作为收入分配改革的主攻方向”。这一观点,被很多学者认同。

但华生并不认同这一说法。“这种说法是不对的,真正的原因源于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乡居民的财产差距在急剧扩大;同时在走城市化进程路线上,发展的不均衡,城市化即农民变为市民的最大鸿沟才是最重要的因素。提高农民收入无可厚非,但仅仅如此并不能消除差距本身。”华生向记者分析道。

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从2003年以来就基本稳定,并在2007年碰到3.3倍的峰值后开始收敛,不再扩大。而今天考虑到福利保障因素,城乡收入差距近年来应该不是扩大,而是有缩小的趋势。国际上也有人指出(如经合组织OECD的报告),如果考虑到城乡和地区间实际生活费用不同的调整因素,中国城乡之间的差距又会比不调整的统计数字要小许多。许多中立的观察和研究也都论述了相近的观点:如果中国这些年来可称世界史上最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和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就业,不是缩小反而是扩大了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那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因为这不符合历史上所有国家在这个发展转变中表现出来的共同规律。

华生说的没错。在改革开放之前,城镇居民基本不拥有住房,都是公租房,而当时农民家庭一般拥有自己的住房,因此以财产衡量,城乡差距不大。但是今天,绝大部分非城郊农民的全部财产一般在10万元以下,而城镇居民通常为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成为城乡贫富差距拉大的主因。

观察一下与“民工荒”相关联的数字,我们不难发现这点。只有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明显提高的年份,才会出现民工荒。2009年和2010年国家连续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累计提升30%~40%,2011年民工荒就很严重,工资上升幅度加快。2004年第一次出现民工荒,是与2003年~2004年的免除农业税有关。而农民工工资提升后,又会倒逼城镇居民的工资收入水平。

有专家指出,不解决农民家庭经营收入问题,资本强势的问题就无法在市场经济规则下有所改变。解决家庭经营收入的基本思路一是“城乡分离化”而非“城乡一体化”,给农民以特殊国民地位,通过优惠的产业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扩大农村经济生产链,增加农民家庭兼营比例;二是合作化而不是“公司加农户”,通过“人六资四”或者类似比例限制资本在合作经济中的收益。

大政府、小政府

发展中国家在发展中都有个共同点,就是政府占国民收入分配的比重在增加,福利支出份额也在扩大,向发达国家靠拢。但是,相近的决策并不能普遍有效地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社会问题。由此可见,各国在消除贫富差距的手段上需因地制宜。

“现在一个流行的观点说,政府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上升,居民收入占GDP比重不断下降,是收入和贫富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因此,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是缩小收入和贫富差距、改善民生的主要途径之一。其实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而且如果考虑到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等再分配方面的支出,这个比例不大。”华生认为。

分析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可知,1978年财政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为31%,其后在改革30多年中先大幅下降后逐步回升,到2009年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19%。如果统计遍及全国特别是具有各种优势居民的隐性收入这个因素,政府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宽口径比重又会显著下降。

“其实这是大政府和小政府的区别,而不是造成贫富分化和分配不公的动因。”华生进一步向《环球财经》记者分析道,小政府是让国家少拿些、少干预,居民收入表面上比重高,但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公用事业等方面的开支也大。大政府是国家多拿些,同时政府承担较多的社会工程和公共民生事务的支出责任。小政府和大政府的边界和优势,在西方各国中也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分析美国的情况不难发现,作为小政府的典型代表,美国也面临着贫富分化、党派之争以及因国家干预引发争论等等难题。2010年6月奥巴马极力推行“全民医疗法案”,原本该法案有望成为市场效率最终让位于社会公平的一个范例,但遭到了共和党的全力狙击。

不过有意思的是,一方面,美国社会推崇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强调个人奋斗,对于政府扩权抱有极大的警惕;另一方面又认为民主社会应当让每一个个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一百多年来,这两种认识并存而产生的冲突时时可见。而美国政府也在这两种倾向间不断摇摆,企图寻找平衡,结果是由于操纵美元霸权、向外转嫁矛盾,而引起许多其他国家的讨伐。

北欧国家则在缩小贫富差距上有所体现。根据欧盟统计局数据,2009年欧盟27国政府一般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44.0%,比上年减少0.6个百分点,比1998年下降1.4个百分点。北欧四国丹麦、挪威、瑞典、芬兰政府一般收入占GDP的比重都在50%以上,2009年分别为55.7%、55.5%、53.7%、53.3%。除挪威外,其他三国一般支出也在50%以上。

“因此,降低政府开支比重可以减小政府规模,但未必提高居民实际净所得。同时,由于一般说来,政府的收入和支出的再分配往往更倾向于削富济贫,所以即使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再分配比重大的,一般会缩小而不是扩大收入和贫富差距。”华生同时也向《环球财经》记者坦言,政府应该承担财政公开以及政治体制改革方案,透明且完善的再分配措施是一切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十二五”期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综合运用三个条件:一是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公共财政体制不断健全,着力解决民生问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较为雄厚的基础;二是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公问题具有强烈的社会共识,可以转化为推动改革的势能;三是我们可以发挥后发优势,借鉴国际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努力做到别人“吃一堑”,我们“长多智”。

无论如何,在共富路上,一切有关分配机制和贫富的改革都成为“棋子”。正如象棋中的“举子容易落子难”一样,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不是一个文件、一个政策的出台就能解决的,而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责任编辑:魅影
来源: 环球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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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4年12月28日 ~2014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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